保险一体化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再加码

2016-02-2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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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吴琼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支持领域、行业一体化以及政策支撑体系。

  需要看到的是,在保险业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指出,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全力服务京津冀区域便捷高效、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推动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与此同时,该《指导意见》还指出,在风险可控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京津冀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丰富增信措施和交易结构,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快建立三地一体化的机动车保险电子保单机制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统一交通事故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标准,促进道路畅通和安全出行。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保险业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方面,主要的内容是机动车辆领域,从投保的角度,如果有一些公司总部在北京,但是在河北、天津没有分支机构,按照过去传统的规定,如果做业务必须要在当地开设分支机构,那么一体化之后呢,可能会打破地域的限制,通过互联网的电子保单这种管理,即使在北京,也可以承包河北、天津的车辆。同样,在天津注册的保险公司也是一样,这就相当于是异地投保吧。另外,最重要的就是异地交通事故的快速理赔处理机制。主要是两方面,一个是参保,一个是赔付。”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也曾表示,由于《指导意见》刚刚出台,一些具体的规范以及相应的配套文件还在拟订当中,但各区域已经有一些初步的尝试和探索,比如利用手机APP处理简单交通事故,北京地区已经在实践,之后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可能还会向津冀地区推广。同样,津冀的类似经验也可能会加快在北京推广。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还表示,机动车一体化,从保险而言,有利于提高理赔效率,进一步有效地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对交通而言,有利于提升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除此之外,在推进保险服务一体化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建立京津冀三地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服务便捷性,对于异地出险的案件,由出险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代为查勘和理赔,进一步方便保险消费者。

  对此,朱铭来告诉记者:“我们过去谈保险业,相对来说各个省是相对独立的一个运作模式,都是在各个区域内成立保险公司,也是在各个区域内拓展保险业务的服务。”朱铭来还表示,鼓励在这个区域内的人才流动,物流和货物的运输,强化在这个区域内人和物的自由流动,在流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风险,保险的职责就是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够更好、更快地处理好,也为该领域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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