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试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2016-02-2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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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四千失能人员享实惠

  今年5月1日起,吉林省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长春市是吉林省率先启动的试点,吉林市和松原市完成了前期调研。截至目前,长春市已有1870名长期失能人员、2002名短期失能人员享受到照护保险待遇,平均报销比例在85%左右。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趋加剧,解决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照护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难题。吉林省确定了两年试点,三年推开、五年全覆盖的总体目标。但各地市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通过测算,在全省9市(州)中,有5个市(州)基金具有一定的持续保障能力,试点先从这部分地区展开。试点阶段人员范围仅限定在失能人员,且长期失能和短期失能人员又有所区分。

  长春市发挥部门合力,强势推开。根据制度运行情况随时给予资金支持;民政部门对照护保险定点机构的管理行为和服务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卫生部门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开通门诊或举办医院,保证失能人员就近就医,同时促成养老机构与医院结对子,初步实现“医养结合”。同时,制定了照护流程,针对医疗照护保险的特性,开发了医疗照护保险电子档案功能,通过远程上传数据信息,实现医疗照护保险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结算功能,确保对照护保险运行的有效监控和规范管理。

  据了解,目前长春市共有35家定点医疗照护服务机构开展了医疗照护保险业务,平均月支出305万元,有46.8%的长期失能人员和2.1%的短期失能人员享受了医疗照护保险政策。吉林省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全年费用在4万元左右。通过照护保险补偿,参保职工全年只需承担3600元左右,参保居民只需承担7200元左右,就能享受全年的照护服务。(记者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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