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额资助7类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016-02-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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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12月24日电(记者王珏玢)记者24日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该省最新印发的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江苏将对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并对救助对象的合规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据悉,此次江苏划定的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其中,因病致贫家庭的重病患者,纳入临时救助对象中大重病患者范围予以重点保障。

  上述7类人群,除了获得全面参保参合资助外,其医保支付后剩余的医疗费用,还可获得补助。意见规定,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全面取消救助起付线和救助病种限制。重点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70%以上给予救助,医疗救助费用年度封顶线达到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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