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法者借保险兜售高收益产品

2016-02-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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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北京保监局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假借保险公司名义销售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为此提醒消费者,在借用保险公司名义或保险营销员身份销售所承诺高收益的产品,一要看相关资质,另外要防范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非法集资陷阱。

  据了解,目前不法分子常见的手段主要为借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冒保险销售人员身份,以客户答谢、保单升级等为借口,向保险消费者推销非保险金融产品;承诺高收益,诱导消费者将正常保单退保或质押,用退保款项或质押贷款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当P2P大肆向保险营销渗透之时,相当于将保险公司捆绑。一位保险公司银保负责人解释,由于保险营销人员管理难度大,很多时间都是在保险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营销员与P2P建立起代理销售的关系,而在销售过程中,投资者并不知情,仍以为所卖产品属于保险公司。

  为此,北京保监局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有严格规定。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保监发〔2014〕90号)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且销售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因此,不管任何机构或是营销员以保险公司名义或保险销售人员身份向您推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向相关保险公司咨询,了解该产品是否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及推销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同时,投资人需要防范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非法集资陷阱。暴利引诱是所有非法集资案件的典型特征,通常承诺高额回报,且在筹资初期往往能够按时足额兑现,待集资达成一定规模后,再秘密转移资金。广大保险消费者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神话,切勿轻易将正常保单退保或质押以购买高息理财产品,要时刻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等理财产品名义非法集资。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

  本栏目由北京商报与北京保监局联合主办

(责任编辑:马郡 HN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