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昨签约

2016-02-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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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 (记者 鲍云洁 通讯员 梅薇)昨天,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6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

  根据合同,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向保险公司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这是新年伊始市政府为全体市民送上的一份厚重的“保险大红包”。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我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共发生理赔案件近14万起,保险机构向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约8000万元。特别是去年的“灿鸿”和“杜鹃”台风造成我市许多居民住宅进水或受损,共有13.6万户居民家庭获得了7790万元的巨灾保险救助理赔,受灾群众得到实惠。

  根据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结合我市创建全国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要求,2016年的公共巨灾保险结构又作了进一步优化,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我市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政府还将投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现代测绘技术,逐步建立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以实现巨灾保险理赔快速、准确、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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