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险买豁免可免交剩余保费 为保单上免死金牌

2016-02-2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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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豁免险可免交剩余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随着近年重大疾病的发生率不断上升,家庭成员中一旦罹患重大疾病,不少家庭会面临“因病致贫”的窘境 。尤其对家庭的经济支柱成员而言,肩负着家庭生活和社会竞争的双重压力,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往往意味着全家生活质量的大幅下滑。针对此问题,一些险企推出了豁免险,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免交保险期间剩余的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险容易不被“待见”

  豁免险经常被投保人忽略,而有了保险豁免能够省下一笔保险费用 ,而且能够享受到原保险的保障权利。某保险公司就提供了一个保险案例。王女士的丈夫付先生购买了一份保险,被保险人是王女士,投保人则是付先生。投保时,付先生为保单附加了一份保费豁免条款。在保险期间,付先生不幸遭遇车祸,头部严重受伤,从此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日常生活无法自理。

  由于付先生在投保后并未告知王女士保单附加有保费豁免条款,因此,在他遭遇车祸后,王女士一直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尽管家庭经济出现困难,但王女士仍然在此后持续缴纳了两年保费。王女士偶然发现丈夫为自己购买的保险可以申请保费豁免,这才恍然大悟。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民选购保险的时候基本以意外险、健康险和理财类保险为主,除了意外险不具有附加险豁免险外,健康险和理财类保险都含有该险种。但是却很少有市民选购豁免险,虽然该险种保费仅占保额的万分之三,一般为几十元,但是这个险种却往往被大家所忽略。

  而健康险及理财类保险又大多属于期缴型产品,一般缴费期在五到十年,甚至还会有市民选择二十年的缴费期,一旦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发生意外身故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正常缴纳保费时,如果没有选购豁免险,就只能选择变更投保人,否则保单就会失效。

  豁免险是保险中的保险

  “豁免险其实是保险的一个附加功能,叫做保费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产品部陈经理告诉记者 。

  记者了解到,保费豁免主要有三种:一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豁免应用面较宽,可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二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明确的针对性;三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购买豁免险时,投保人应咨询代理人,根据现有保单和保障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选择。

  记者也查看了某豁免险合同的条款。豁免险合同往往分为投保人豁免及被保险人豁免两种,一种是豁免投保人,即在交费期内,当投保人身故或是全残时,可以免交余下的保费,保单的所有保障利益不受影响;二是豁免被保险人,即在交费期内,当被保险人全残或是患了重大疾病,可以免交余下的保费。平常谈及豁免险时,所说的投保人均指主险合同投保人。具体的豁免项目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可能不完全一样 ,但少儿险中豁免多数是豁免投保人。

  有些保险中暗含豁免功能

  “目前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险种都可以附加保费豁免条款,甚至有的保险本身就拥有保费豁免功能,无须再单独附加。但不同公司、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费豁免条件的设定是存在一定区别的,而且,针对成人给儿童投保、成人间互相投保等不同情况,保费豁免的限定条件也不尽相同。”陈经理介绍。

  在购买保险时,了解所购买的保险就很重要。“在选购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了解保险合同条款,看清是否具有保费豁免功能,即一旦投保人遭遇不测无法正常缴费,保险公司将豁免所有未缴纳的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费豁免相当于将投保的保单多了一份保险保障,投保人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意外,保单可能因无法缴纳保费而失效,因此保费豁免在保险理赔中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如果保险合同本身没有保费豁免功能,建议投保人可以附加购买,确保自己及家人能够持续获得有效的保险保障。”青岛某人寿保险公司保险专家告诉记者。

  同样 ,对于豁免的范围的了解也十分重要。“以少儿保险为例,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少儿保险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保险专家说。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因意外或者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均可以豁免;有的公司则规定,只有投保人身故才能豁免;还有的公司规定只有意外身故才能豁免,疾病身故或者全残不在豁免范围之内。因此投保少儿保险时应问清楚豁免条款的豁免范围。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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