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车险保费收入6199亿元 非车险业务5年增长117%

2016-03-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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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证券日报》记者获得一份《陈文辉副主席在2016 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下称“讲话稿”)文件显示,2015年车险保费收入6199 亿元,较2010 年增长53%;非车险保费收入2224 亿元,较2010 年增长117%。财险业净利润从2010 年的174.5 亿元增长到2015 年的623.8 亿元,年均增长29%

  而去年12月份中国保险协会发布的《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4年我国车险保费收入达到5516亿元。也就是说,去年我国车险保费同比增加12.38%;车险保费增速也较2014年(2014年较2013年同比增长16.84%)出现下滑4.46个百分点。

  去年财险业

  净利润629亿元

  除披露了去年的车险业务发展之外,讲话稿也披露了去年财险业的净利润、非车险业务、市场主体、偿付能力等财产业重要宏观指标。

  讲话稿显示,财险业总资产从2010年的5831.9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8万亿元,年均增长26%;净资产从2010年的973.7 亿元增长到2015 年的4764.7 亿元,年均增长37%。净利润从2010 年的174.5 亿元增长到2015 年的623.8 亿元,年均增长29%。

  623亿元的净利润是一个什么概念?近期上市公司陆续披露的年报显示,中国平安(601318,股吧)去年的净利润为542亿元,中国人寿去年的净利润为322亿元,中国太平去年的净利润63.41亿港元(按照昨日汇率,折合人民币53.239亿元)。也就是说,去年财险业的净利润约等于1个中国平安加1个中国太平的净利润;约等于2个中国人寿的净利润。

  保费方面,数据显示,财险业保费收入从2010 年的4027亿元增长到2015 年的8423 亿元,年均增长16%。其中,2015年车险保费收入6199 亿元,较2010 年增长53%;非车险保费收入2224 亿元,较2010 年增长117%。

  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法人机构5年间不断增加。陈文辉表示,财险法人机构从2010 年55 家,增加到2015 年的74 家,其中中资、外资财险公司分别为52 家和22 家。专业性财险公司不断增加,截至2015 年底有8 家专业性公司,其中4家农险公司、3 家汽车保险公司、1 家责任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省级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分别为901家和34954 家,较2010 年各增加262 家和5512 家。

  偿付能力方面,2015年底,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全部充足,财险业进入实施偿付能力监管以来最好时期。分类监管指标持续好转。2015 年,财险公司除两家C 类外均被评为A 类或B 类,没有D 类公司。准备金提取与保费增长保持同步。2015 年底各项准备金余额6275 亿元,占当年保费收入的74.5%,比2010 年提高了2.9 个百分点。

  讲话稿显示,财险业五年累计提供风险保障3166.5 万亿元,是同期GDP 的10.9 倍。累计支付赔款1.7 万亿元,赔款支出从2010 年的1815 亿元增加到2015 年的4495.6亿元,增长147%。

  财政保费补贴

  预算180亿元

  陈文辉提到,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2016 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预算达180 亿元,比2015 年增长7%,补贴品种(含制种)达16 个2015 年还出台了降低产粮大县补贴比例的政策,各级财政补贴比例合计接近80%。国家免征农业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印花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16 年底。巨灾保险试点范围已扩展至云南、四川等5 省市,比如宁波市政府于2016 年再次出资5700 万元为1000 万城乡居民购买总额7 亿元的巨灾保险。

  陈文辉表示,保险业虽然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但行业存在着发展能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突出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经营理念不科学。陈文辉提到,有的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偏离保险业的核心价值主线,一味追求现金流而非风险管理,“长期业务短期化,风险业务理财化”问题突出,将保险作为融资工具甚至“提款机”。发展目标脱离实际,不少保险公司仍采取重规模、重速度、重排名、重市场份额的外延扩张式策略,不顾自身实际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缺乏专业化经营、差异化发展的保险公司。发展方式相对单一,保险普遍存在路径依赖,销售靠代理,推动靠费用,竞争靠价格,发展靠政策,不重视产品、服务创新。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虚列费用等数据不真实行为依然存在,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条款费率的情况较为突出。

  二是专业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服务覆盖面仍需扩宽,车险是绝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的主力险种,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服务基础不扎实,车险等主要险种的定价基准尚不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尚未健全。理赔质量尚需提高,理赔难问题经过治理有所改善,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消费者体验还比较差。比如2015 年涉及财产险的消费者投诉事项共有14325 个,其中,车险理赔纠纷仍是财产险投诉焦点,占理赔纠纷的88.1%。

  三是防范风险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偿二代正式实施对保险公司提出更大挑战,有的保险公司内部造血功能不强,资本管理能力较弱,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有的保险公司未树立“有多大本钱,做多大生意”的理念,先铺摊子抢业务再寻求资本支撑,导致偿付能力周期性紧张。经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保险公司数据基础还比较薄弱,资产负债错配的潜在风险需要关注。

  个别公司的综合成本率高企也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陈文辉表示,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大,产业链风险向保险业传导,加之少数保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存在信用保证保险违约风险,比如部分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综合成本率高达150%甚至200%以上,风险积累较为严重。另外,互联网保险的潜在风险需要关注,保险公司对互联网保险创新型业务的合规性判断、产品开发、数据积累和风险识别还有待提升,风险管控基础较为薄弱。比如2015 年,某财险公司承保的互联网平台招财宝理财项目“违约”事件,尽管成功化解风险,并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但是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