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病保险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 最高保障30万元

2016-03-0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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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石家庄3月3日专电(记者郭雅茹)河北省今年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行动,对农村贫困人口在大病保险方面实行政策倾斜,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保障限额,自2016年起,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3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记者从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了解到,河北省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同时,属于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等。

  另外,该省将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组织全省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

(责任编辑:李振梁 HN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