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市民购买巨灾保险

2016-02-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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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民政局28日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6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宁波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购买总额7亿元的巨灾保险,保险范围从自然灾害扩展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宁波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共发生理赔案件近14万起,保险机构向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约8000万元。特别是去年的“灿鸿”等台风造成居民住宅进水或受损,共有13.6万户居民家庭获得了7790万元的巨灾保险救助理赔。

  此次7亿元巨灾保险包括,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

  本次巨灾保险增加了公共安全保险项目,即当宁波市发生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后,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况下,保险机构给予受害人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抚恤。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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