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探索创新保险纠纷诉调对接 案件办理周期缩短

2016-03-15 09:44
作者:
来源:

  据《劳动报》报道,在上海保监局和上海市高院的指导下,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全面建立《关于涉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上海在普陀、浦东地区基层法院实践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通过聘用第三方专业调解机构进行全日制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各地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以浦东地区为例,浦东法院是全国最大的地方基层法院,其涉保险诉讼案件的体量相当惊人,年立案量在1万件左右。仅浦东的惠南法庭,其每年平均受理案件量约8000至9000件,其中涉及保险的诉讼案件就达到2500至3500件。

  在上海,如何依靠诉调对接来解决保险纠纷,是保险业一直在思考和摸索的焦点之一。在上海保监局的指导和推动下,2014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保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同年11月,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与上海市浦东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分别试点涉保案件诉调对接框架协议。2015年12月,浦东法院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制定《关于涉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在总结前期试点成效的基础上,实现上海基层法院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模式的有益做法制度化。

  在新机制下,上海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引领了很多创新之举。以浦东为例,浦东法院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打破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归属不同案件种类的壁垒,将原先分散在辖区内8个基层法庭的道交案件集中到陆家嘴(600663,股吧)法庭、惠南法庭和川沙法庭进行审理,在这三个法庭设置道交案件集中调解分中心,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委派专业第三方机构的专职调解员到这三个分中心对诉讼的涉保道交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对于保险纠纷当事人来说,上海的保险纠纷诉调机制,一是减少了诉讼的时间成本:运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后,案件办理的周期明显缩短,大大方便了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二是减少了支付环节:调解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对于调解结果,双方接受度高,执行程度好,保险公司基本上能及时赔付,避免了诉讼流程的漫长环节,理赔周期相应缩短,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均无需进入判决的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