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担30元保费换来万余元互助金

2016-02-2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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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肿瘤手术总共花了5万多元,医保报销完,我个人需要拿6000多元。互助会给我报了4000多元,另外还给了我1万元的重大疾病互助金。”近日,说起不久前自己患病后得到互助金的事情,孙正感觉非常庆幸:“我家经济条件一般,现在看病这么贵,负担挺大。没想到参加工会的这份保险,做个手术没让我花一分钱。”

  孙正是一名国企职工,他告诉记者:“也就半年前,我参加了互助会保险,保费一年80多元。”当初为了让职工参加互助会保险,单位行政和工会为职工承担了大部分保险费,个人只承担了30元钱。孙正所说的“互助会”,指的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

  “目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7个派出机构。成立已有20年的沈阳办事处,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沈阳地区唯一的派出机构。”沈阳办事处主任徐刚介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立于1993年,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组织。“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针对在职职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徐刚介绍,互助会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与商业保险区别在于,“它是由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较高、赔付及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活动。”

  从2011年开始,在沈阳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相继开展了5项保障计划。凡年龄在16岁至60周岁,并按照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申请参加。

  孙正根据自己的受助经历,算了一笔账:“我的医保正常可以报销86%,剩下14%的部分,互助会还能再给报销70%,最后我个人承担的就很少了。”

  本报记者 吴佳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