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今年1-6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016-02-2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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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今年1-6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下调。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就阶段性调整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发相关通知。

  通知称,2016年1月1日-6月30日,工伤保险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参保单位的基准费率分别由0.4%、0.8%、1.2%调整至0.2%、0.4%、0.6%,再按规定确定各参保单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动费率。据了解,自2015年12月1日起,市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保信息系统下调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对于参保单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照原缴费总额的50%进行退费,由市社保经办机构退还至其工伤保险缴费账户。

  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我市社保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和工伤事故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通俗来讲,企业工伤事故多发、少发或不发,其缴费比例将相应提高或降低,此举旨在促进企业积极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