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服务应纳入医保报销

2016-02-2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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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424万人。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日益增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面临“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的困境。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十三五”期间 ,我省应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现“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的无缝衔接。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我省应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出时间表。由省政府牵头,成立由卫生、民政、人事、财政、发改委、残联、物价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医养结合工作协调小组 ,确定项目、完善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并结合各地实际,加大政府投入,采用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建设1~2所公立大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重点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需要。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将部分一级或二级医院(包括厂企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直接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在现有的一些经营困难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改造成符合标准的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选择位置相近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当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突发疾病、大病时可以第一时间到相近的医院得到专业便捷的救治,或者医院的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对患病老人进行医治,免去老人的奔波之苦。

  此外,我省应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放宽医护人员从事医养结合工作的条件,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倾斜,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医养结合工作;加强和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责任保险工作,加大对养老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扶持力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新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专项补助,中级以上养老护理人员一次性从业补助,特殊困难群体入住机构养老服务补助等补助政策。而且,我省要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