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欲遏制险企“短平快”产品

2016-02-2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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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发展迅猛的传统寿险、万能险等高现金价值产品,将面临更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

  保监会于日前召开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定座谈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而不少这类销售规模比较大的保险公司人士参与了会议。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会议对产品开发及销售作出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开发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新产品;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销售存续期间1年以内(不含1年)的产品;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得销售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产品。万能险目前是最为典型的高现价产品。

  “严重”关注高现价产品

  去年,地方保监局就高现价产品进行调研,销售高现价产品的公司不断增多,而且产品样式五花八门。

  近几年崛起的高现价产品,往往伴随着较高的预期收益率与投资端的激进。因较传统保险产品易于销售,一些中小险企借此弯道超车,迅速做大保费规模。“低利率环境将提升保险产品的相对优势和绝对优势,保费大扩容或在较长时间得以延续,相较于被动扩张,保险产品供给改革主动性提升,这种主动性包括渠道选择、险种选择、期限选择等。”上海一位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去年风险大会上也表示,一些保险公司存在“长险短卖”、“短钱长配”的问题。

  这对保险公司的流动性管理、资产负债匹配与风险管理都提出极高的要求。而且在去年险资疯狂在二级市场举牌后,该类产品风险频频被监管层提及。

  去年,地方保监局就高现价产品进行调研,销售高现价产品的公司不断增多。该保监局人士称,“高现金价值产品的销售主体呈现增多趋势,由原来的个性销售尝试逐渐发展为行业共性的销售模式。”

  而且产品样式五花八门。目前市场上既有以传统、万能等产品形式销售的高现金价值产品,也有通过产品组合方式的高现金价值产品。值得关注的是,多数保险机构针对高现金价值产品都设定了销售额度,在较短期限内完成销售考核指标,占据市场份额的目的明确。同时,客户群从城市人群已经扩展至农村人群,特别是多家机构的高现金价值产品销售集中在传统的“两邮”,主要针对“理财额度较小、理财时间较短、农村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客户群体。

  上述券商分析师称,大小险企分化博弈,由于渠道结构、成本结构和风险管理方式差异,大小险企在承保和投资路径选择上将有明显差异又会相互影响,上市公司延续低风险策略,保费保持平稳增长,投资持续中规中矩,中小险企更加积极激进,保费高增长,投资更加另辟蹊径,双方在渠道资源、非标资产、股权资源方面的竞争博弈将明显增加。

  3年期高现价产品或停售

  业内人士称,保监会此次修订的主要思路是对高现价产品业务要“总量控制,适度发展”,修改范围涉及六方面。

  根据业内人士称,保监会此次修订的主要思路是对高现价产品业务要“总量控制,适度发展”。修改范围涉及高现价产品的定义、主体责任、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产品开发及销售等六方面。值得关注的是,按现行规定,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

  修改后的监管规则将该类产品范围扩大,引入“中短存续期产品”概念,即指第4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产品。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会议对产品开发及销售作出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开发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新产品;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销售存续期间1年以内(不含1年)的产品;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得销售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产品。

  此前,保监会在提出规范高现价价值产品意见稿时,仅是对于一年期产品作出规范。事实上,今年不少公司在今年开门红期间对高现金价值产品,尤其是一年期高现金产品做出调整。

  记者获悉,不少银行网点的销售人员表示,过去一年期的保险非常火爆,不过,保监会出台新规后,现在产品都在3年或者5年。今年银保渠道趸交、三年期等短期期交产品仍为银保开门红的主角。

  万能险目前是最为典型的高现价产品。2014年全行业万能险规模4000亿元,同比增长21.9%,超过同期寿险增速,占规模保费比约23.2%。2015年数据没有出炉,但是去年11月份,主要代表万能险保费收入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一项达6703.27亿元。万能险具体的收益由保险公司投资情况决定,并每月对外公布年结算利率。结算利率是指客户所缴纳的保费在扣除了初始费用之后资金进入投资账户所获的收益比例。根据目前的收益情况来看,结算利率大部分都在5%左右。 (南都)

(责任编辑: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