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费征缴进入倒计时

2016-02-2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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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了解到,2016年度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进入尾声。目前,全市各类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学生、儿童的缴费工作,已完成参保登记缴费工作。成年居民的集中缴费将于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结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醒符合条件尚未缴费的市民,下周五前务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居民参保必须在集中征缴期办理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35号令)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现了我市医保的城乡统筹。文件规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中征缴期,其他时间将不能参保。因此,除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城乡居民,均应按照新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未即时参保而无法享受2016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可以参加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一是具有我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我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二是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即大学生;三是其他具有我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

  文件同时规定,儿童参加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属于本市学前教育机构的在册儿童;二是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为平稳实施新政策,我市对已经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在参加2015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登记时,允许继续参保缴费。并明确了从2016年起,均应统一按第235号政府令规定执行。相关市民应按规定持有关材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此外,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可在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缴纳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

  2016年度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市居民医保缴费中,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特药、特材等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资金及社会捐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赞助。基金筹集到位,有利于保障各项待遇政策的落实。

  2016年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130元;大学生100元;成年居民一档350元,二档130元。目前,开发区、崂山区、城阳区的成年居民,均按规定的一档标准缴费;四市居民可选择任一档次缴费,其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按一档标准缴费。文件规定,成年居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当年度一经缴费,不得变更缴费档次。成年居民设两档缴费标准,待遇也有差别。

  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成年居民按照一档标准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补贴工作由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参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和基金收支情况,逐步提高居民个人缴费在居民医保筹资中的比例,使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达到合理的比例关系。逐步统一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实现居民医保“一制一档”,提高参保人待遇保障水平。

  按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受益多“目前,全市城乡参保人均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三项待遇。”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已出台相关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医保以下待遇:一是降低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将2016年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1.8万元。起付标准的降低将扩大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受益面。二是适当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大额补助部分的支付比例。将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包括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由现在的60%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由现在的50%提高到5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提早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障。想详细了解医保的相关政策,市民可拨打12333民生服务热线电话咨询,也可通过关注“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或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进行查询。

  市内三区居民可到街道中心缴费

  市社保局征缴工作负责人提醒市民,全市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费用代缴等工作。其他居民以户为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相关工作。其中,市内三区居民可以在三区范围内就近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缴费。崂山区、开发区、城阳区及四市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本区(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征缴方式。当地居民可联系相关办事机构,抓紧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各区市居民医疗征缴工作咨询电话:市南区85971821、85769232,市北区(原四方区)85645310,李沧区87050101,崂山区88898355,城阳区(学生类)87758245、(居民类)87968046,黄岛区86130923(西区)、86977552(东区),胶州市82289037,即墨市88513102,平度市 88316650、87367812,莱西市66035296。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记者 封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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