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应需发展,业内:期待企业数据平台搭建打破壁垒

2020-01-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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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观 | 聚焦保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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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雨


近日,笔者注意到,乐舱网拟通过申请授信额度,以申请投保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近年来,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持续推动,伴随着科技类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其轻资产的特征,科技类贷款保证保险应势而生,近期政策也在持续放出鼓励信号,希望险企在扶持科技企业贷款方面发挥作用。

 

作用初显,但仍有较大市场,而科技企业时间成本高、缺乏即时的经济效益等问题,也给险企产品设计与风险评估造成一定困难。业内指出,险企要找到衡量科技类企业是否在积极发展、经营的关键性指标,基于指标排除贷款行为可能牵扯的道德风险与偿付风险。在汇总既往信贷数据基础上,对行业保持前瞻性审视,配备专业人才。从政策角度来说,应给予科技企业更多资源与支持,在行业发展背景下,形成良性循环。


 

科技类贷款保证保险持续助推,缓解科技类企业资金饥渴症

近日,乐舱网公告称,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用于流动资金使用。乐舱网针对这一授信项下贷款,拟向人保财险青岛市崂山支公司申请投保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总保额209.16万元。

 

主营综合性现代物流业务的乐舱网,旗下拥有上海航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子公司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年前3季度营业收入3.95亿元,同比增长115.54%,净利润946.26万,同比上行42.77%。

 

对于此次向交通银行所申请的贷款,乐舱网承诺不挪用,不投入证券、期货等金融领域、不购买商品房或拆借给股东或其他第三方。

 

近年来,基于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政策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扶持力度,近期,加之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增长的助推作用,对于科技类小微企业在资金融通方面的扶持信号持续放出。

 

近日,在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即明确提出,建议积极开发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同时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扶持动作之中,由政府、银行以及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面向科技小微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需求正逐步加大。

 

早期,宁波、舟山等地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太保财险、人保财险等险企参与其中,通过贷款保证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提升企业资信水平,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兜底,一定程度上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过程中的“资金饥渴症”

 

对于险企而言,立足于贷款保证保险,险企可以依托自身优势为中小险企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投资咨询等延伸服务,拓展业务线条。




产品推进需谋定核心因素,业内:面向科技企业强调前瞻性评估

从现状来看,据笔者了解,目前已有多家保险机构推出相关保险产品,在企业贷款环节匹配贷款保证保险销售渠道,各地科技局等部门同时加大产品宣传与接口,为贷款保证保险的增信作用加持。

 

“科技类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与应用场景有极强的贴合性,在当下科技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需求必然促进供给,从市场角度来说,两者相辅相成”,保险业内人士强调道。但不可忽视的是,政策鼓励、多年试点背后,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仍存不少桎梏。

 

“包括科技类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往往具有轻资产特点,缺乏固定抵押物,因此银行在放贷环节,基于对坏账风险的担忧,需要增信,这就把风险评估的压力转嫁到了保险公司的身上”,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分析指出,“而保险公司是否在此领域具有足够专业的风险评估与风险分摊能力,就打上了问号”。

 

同时,科技型企业独具行业特殊性,新一站保险网总经理国婷丽指出,“首先目前国内的科技市场还不算非常成熟,对于科技产业来说,缺乏即时的经济效益,前期投入环节需要时间,产品与市场的互动与验证环节也需要时间,再加上科技市场本身快速的迭代与优化过程,因此从风险与时间的界定角度来看,都区别于一般企业”。

 

徐昱琛同时补充道,“科技类企业常见为初创型企业,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往往只有当科技型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保险公司才能根据企业的资金流等情况作为抓手进行精准的风控评判,但此类的企业对于贷款的需求并不迫切,导致供需矛盾”。

 

但也正是基于科技类企业处于初创阶段的特点,国婷丽指出,其对资金的需求额度不大,主要用于支撑现阶段发展所需,在险企获取样本足够多的前提下,也就可以进一步覆盖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发挥贷款保证保险应有的作用

 

那么,基于初创阶段的科技类企业,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解决问题,进行风险评估?

 

“机构要对科技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评估,进而给予对等的贷款额度”,从评估因素来看,国婷丽进一步指出,可能涉及企业的过往银行贷款与增信情况,同时要有前瞻性地考量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以及未来前景,以及企业的本身的生命周期,来预判是否给予贷款以及贷款额度。“要找到衡量科技类企业是否在积极发展、经营的关键性指标,确定企业资金需求链条的真实性,基于指标排除贷款行为可能牵扯的道德风险与偿付风险”。

 

“这就需要险企的产品研发队伍中,配备对科技行业有充分的了解的专业人员,对行业发展的历程所思考与判断,对科技的未来进阶、发展方向与速度给予预判,”国婷丽强调道,基于此来对风险进行评估,定立产品的精算逻辑。

 

不仅如此,企业的信用数据成为关键,不可忽视的是,在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核心数据明确的壁垒。“需要有平台将小微企业的大数据进行汇总,掌握类别企业的资金流、客户交互内容等相关信息”,徐昱琛提出,同时他也表示担忧,“但此类企业往往会会抓牢相关数据自己进行布局,而非与保险公司分羹”。

 

在国婷丽看来,推动相关保险产品的发展,本质在于推动标的企业的发展,当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情况达到或超过预期,自然能够推动保险产品的发展,因此需要国家层面面向科技型企业给予充足的资源,企业也需要将资源充分利用,从而形成行业的良性循环,真正达到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