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并五险一金,怎一“简”字了

2016-02-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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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日前提出,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其中包括,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新华社12月22日)

  “十三五”规划建议曾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此次“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表述,无疑存在更大解读空间。这也就是说,“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可能将不止是“合并生育和基本医疗保险”,还可能在此基础上更大范围的“归并”。如此前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五险”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进行归并。而这种更大范围的“五险一金”精简归并,无疑非常值得期待。

  众所周知,在社保领域,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保制度一直存在一个明显弊端和不足便是:相关社保制度设计显得太过“破碎”。而这方面,除了一些社保险种常常要按不同人群进行繁琐的分割之外(如医疗保险被分为“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新农合医疗”);另一个主要表现,不同社保险种间也相当繁复,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本质上其实都属于“医疗保险”范畴,但却被人为分为三个险种。

  过于繁琐的险种分类副作用明显。比如,不仅会增加社保制度运行的复杂性、提高运行管理成本,而且也会给参保者带来诸多不便。三种保险各自为政,人为地设置了一些麻烦,患者要准备几套手续,而从医院角度,也需要额外设立三个窗口,分开进行业务办理和核算。

  另外,在现行“五险一金”中,与“养老、医疗”这“二险”常常面临“支出压力巨大”局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却长期存在“基金结存过高、有钱花不出去”等“不差钱”问题。而囿于险种分割,这些结存资金又无法与“缺钱”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实现互济。此外,由于目前工伤、生育保险都为单位缴费,这意味着,那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无法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就此而言,“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之所以值得期待,通过“精简归并”,可以节省大量因险种分割导致的管理成本、提高社保制度运行效率;同时,通过归并险种,还可以实现不同险种基金间的互济,不断提升社保的保障能力、扩大保障范围,如在“归并”后,参保者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便能同时享受工伤、生育保险的保障待遇。 张贵峰

(责任编辑:郝运 HN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