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大病保险实际支付工作启动 报销比例最高达95%

2016-02-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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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获悉,兵团大病保险实际支付工作于近日启动。

  根据兵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兵团大病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确保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兵团实施大病保险后,参保人员无需另行缴费,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对高额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报销。

  大病保险实行分档累加按比例支付制度,职工大病最低报销比例为55%,最高可达95%;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为50%,最高可达90%;特困家庭参保人员在大病保险相应支付比例上提高5%。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2.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5万元。职工、居民大病保险费用申请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参保职工、居民本人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卡及身份证复印件、民政部门关于特困家庭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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