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2016-02-2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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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14时,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长春现场暨推进会议在松苑宾馆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为本”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险问题,制定一系列重要政策,采取许多强有力的推进措施。通过“三个五年”的努力,我省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从制度到人员的“全覆盖”,全民医保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明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这个节点启动和推进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逐步建立事关百姓福祉的照护保险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有三方面:一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的政治要求。二是经济社会发展有现实的客观要求。三是医疗保险向精准化发展有迫切的制度要求。目前,在我省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内,有保出生的“新生儿落地险”,有保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有保重病的“大病保险”,空缺的就是生命最后一程的“照护保险”,而目前我省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服务能力的发展现状,为填补这一空缺提供良好契机。

  会议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省里总体考虑是两年试点,三年推开,五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地也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进一步扩大试点,争取形成“吉林品牌”。第一,长春市要再接再厉打造精品;第二,吉林市和松原市要稳扎稳打有效推进;第三,其他地区要尽早谋划快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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