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宁夏召开

2016-02-2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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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2015年12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联合在宁夏召开2015年全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各地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相关经验,部署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借鉴国际及其他相关行业的有益经验,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相关法制建设,探索出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多种风险分担形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中国特色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现代保险业的重要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和规范参保、定责定损、理赔的程序,完善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督促检查、事后调解理赔等工作。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保险运行机制,探索综合、立体的保险保障制度,为医患双方提供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互动互促。

  会议提出下一步重点落实的工作:一是强化协调配合,不断提高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和覆盖率。二是加强经验总结,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本地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三是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医疗责任保险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落实。

  中央综治办二室、司法部基层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和新疆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医管(医政、医管)处(局)负责同志,各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同志,各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和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同志,部分医疗机构、承保公司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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