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未来或可申请保险赔付

2016-02-2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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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童彤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动用大修基金不容易的难题未来或将得到解决。重庆时报记者从市城乡建委十三五规划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力争今年试点工程质量安全保险,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市民未来或不再需要申请动用大修基金就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不仅会危及到住户的生命安全,也会影响到市民的经济利益,一旦发生不同程度的房屋质量问题,小业主想要申请大修基金并不容易。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向时报记者透露,我市计划力争在今年启动工程质量安全强制险的试点工作。按照目前的初步设想,我市将建立建设实施主体(建设单位牵头会同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和监督保障主体(保险或担保公司牵头会同施工图审查、工程建立、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两大利益关联、监督制约的阵营,并以经济利益为纽带,敦促两大主题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将工程质量安全和企业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法规政策支撑体系。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住宅工程开工前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在房屋销售前办理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受益人则均为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防水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不同方面。这样,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业主可以向施工单位投诉并要求修理,无法追查到责任人的,可由保险公司赔付,不必再申请动用大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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