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改革:培育保险供给侧新动能

2016-02-28 14:11
作者:
来源:
    从去年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首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业已成为经济领域的高频词汇。

  在1月25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2016年保险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培育供给新动能。

  保险业为何要实施供给侧改革?

  2015年,保险行业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但成绩面前,更需沉着与冷静。

  项俊波用5个“跟不上”总结目前保险行业发展的问题:一是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国家意志,但行业发展的水平跟不上;二是放开前端的监管改革不断推进,但管住后端的水平跟不上;三是产业融合的市场格局深入发展,但保险参与竞争的水平跟不上;四是集约经营的发展理念逐步确立,但行业科学管理的水平跟不上;五是风险因素的复杂程度日益加深,但防范化解风险的水平跟不上。

  统计显示,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235美元/人和3%,与世界平均水平662美元/人和6.2%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提供的保障仍处于比较低的层次,难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我国保险产品适销不对路现象十分突出。尽管保险机构报批报备的产品成千上万,但在市场上有销路、能够形成业务规模的并不多。一方面,大量保险产品不能形成现实需求;另一方面,保险市场巨大的潜在需求又没有合适的保险产品能够满足。

  保险行业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改?项俊波指出,要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提高保险供给质量,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培育供给新动能,以风险防范为(博客,微博)保障夯实供给侧改革基础。

  深化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是保险行业供给侧改革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

  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项俊波提出2016年行业深化改革三大举措:全面深化保险产品市场化改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

  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是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先手棋”。

  2013年起,保险业以普通型人身险费率为开端推动保险产品的市场化改革。2015年,保险行业取消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放开分红险预定利率上限,人身险费率实现了完全市场化。

  同样是2015年,酝酿多时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正式启动,行业分两批推进黑龙江等18个地区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实现了车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双赢。截至2015年年底,首批6个试点地区消费者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7.7%,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下降2.7个百分点。

  2016年,保险产品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还将持续推进,重点是稳步加快商业车险市场化进程,力争今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并启动意外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其中,商业车险改革下一步的侧重点在于丰富商业车险示范产品体系,完善商业车险创新型产品形成机制,提高市场化定价程度及行业费率基准的科学性,并联合相关部委打破汽车维修及配件的垄断。

  在市场准入机制改革方面,针对行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的问题,市场准入将坚持专业化、区域化、差异化的原则。

  2015年,保监会制定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及《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增加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机构。

  2016年,自保、相互、互联网等新型保险组织、再保险等专业市场等被着重提及,行业将会研究制定再保险公司等专业性保险公司的准入管理办法。

  在市场退出机制方面,行业将力求完善多层次市场退出体系,制定保险机构整顿接管程序规定,并加快区域性市场退出实践。

  在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方面,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成为改革的方向。

  截至2015年年底,保险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499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1.3万亿元。

  2016年,行业将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创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资金运用方式,通过保险私募基金、股债结合、优先股、资产支持计划等,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服务国计民生是我国保险业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市场化改革是保险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内生动力和动能。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这些变化在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的同时,也提出更高要求。

  服务供给侧改革,保险业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李艳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