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箱里藏着惊天秘密

2016-02-28 14:04
作者:
来源:
姚雯/漫画

  一名普通的电厂职工,在同一天多次进出一家银行,往保险箱存放大额现金。这其中隐藏着什么秘密?历时数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成功查办了这起在该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内有巨大影响的案件。南宁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二部原部长莫良英因犯受贿罪,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被扣押的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而由莫良英案牵出的南宁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系列受贿案和行贿案,目前在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正在侦办中。

  2014年2月14日下午临近下班,青秀区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接到上级检察院打来的紧急电话称,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个叫陈某的人,在同一天多次进出一家银行,往保险箱存放大额现金,而且形迹十分可疑,要求青秀区检察院调查。

  青秀区检察院反贪干警经调查了解到,陈某是一名电厂职工,保险箱里存着80多万元现金以及价值4.7万元的购物卡,且这些购物卡都是连号。

  一个普通的电厂职工,缘何会有这么多现金和连号购物卡,还要专门在银行开设保险箱存放?带着疑问,反贪干警进一步调查获悉,此银行保险箱是陈某帮其小舅子莫某开设的,而它真正的主人是莫某的姐姐、时任南宁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二部部长的莫良英。

  在接受反贪干警询问的过程中,莫良英对于巨额资金的来源说法不一,前后矛盾,提及购物卡时更是面露紧张。办案干警初步判断,莫良英放在银行保险箱中的现金和购物卡不是其正常的合法收入。

  果然,面对干警的进一步询问,莫良英低下了头,承认4.7万元连号购物卡是其收受南宁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的好处费……

  随即,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莫良英立案侦查。立案后,干警们一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对莫良英进行讯问,深挖莫良英其他的受贿犯罪事实;另一方面着手寻找行贿人陆某核实情况。

  陆某到案后,不但交代了莫良英收受其购物卡的事实,还交代了几年来其公司为了获得莫良英在评审项目分配上的关照,多次向莫良英送好处费的事实。

  最终,反贪干警查明,莫良英利用其对南宁市市政工程财政投资项目造价编审业务分配有决定权的职务便利,将评审中心二部大量工程项目造价编审业务交由陆某的公司承揽,于2012年至2014年多次收受陆某给予的好处费。其中,购物卡共计价值17.2万元,现金11万元。

  与此同时,干警们对莫良英及其家人在南宁市各银行开设保险箱的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搜查。结果发现,莫良英以其本人及家人名义在多家银行开设了保险箱,且都存有巨额受贿款。

  经依法清点,干警们从各个保险箱中扣押了共计500余万元人民币、4.35万美元、价值4.7万元人民币的购物卡以及数量巨大的金条、玉器和珠宝等。在证据面前,莫良英放弃抵抗,陆续供述全部犯罪行为。案件侦查终结后,青秀区检察院将此案移送南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对莫良英作出上述判决。

  莫良英受贿案办结后,青秀区检察院向案发单位南宁市财政局发出了预防建议,被该局采纳。该院还及时向南宁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汇报案件侦查情况,以及所发现的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的贪腐问题,彻底揭开了深藏在一个个银行保险箱背后的“惊天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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