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降低减缓各类社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稳定用工

2016-02-2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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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兰州2月18日电(记者 连振祥)面对经济下行带来的企业运行和就业压力,甘肃省政府近日决定,将通过“缓缴保险费、降低缴费基数、补贴费用”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稳定企业岗位用工。

  甘肃将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以及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实施“五缓四降四补贴”扶持政策。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在2017年底前,甘肃困难企业在期限不超过一年内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在缓缴的同时,甘肃降低困难企业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甘肃省政府介绍,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由3%降至2%,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另外,甘肃将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4个方面予以补贴,裁员率低于4%的,一律按照上年应缴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比例予以补贴。

  甘肃省鼓励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合理分流、稳定疏转职工,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与此同时,甘肃将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对突发性失业风险的应对能力。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