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中融人寿、信诚人寿采取监管措施

2016-02-2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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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网站25日发布对中融人寿、信诚人寿采取监管措施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鉴于中融人寿2015年三季度末和四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5.95%和74.62%,偿付能力溢额为-23.49亿元和-2.82亿元,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中融人寿在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后,需向保监会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开展新增股票投资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2月,中融人寿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接连举牌真视通(002771,股吧)、鹏辉能源(300438,股吧)、天孚通信(300394,股吧)三家上市公司。此外,中融人寿还持有三鑫医疗(300453,股吧)、龙韵股份(603729,股吧)、重庆路桥(600106,股吧)、弘业股份(600128,股吧)、科陆电子(002121,股吧)、开尔新材(300234,股吧)、润和软件(300339,股吧)等多家上市公司股份。

  保监会对信诚人寿发布的监管函显示,2015年7月至9月,保监会在对信诚人寿的内控与合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银邮渠道业务管理、团险业务管理、公司治理、财务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及内控缺陷。保监会称,将视信诚人寿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李振梁 HN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