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8保险罚单录:罚金2.5亿,财险超一半

2019-01-10 11:04
作者:今日保
来源:今日保

2018,保险转折的一年。银保监合并、高层人事调整、重大靴子落地、人保回归A股、三定方案落实、四大副部险企换帅……

这罚单翻倍、罚款增加、处罚标准更细……也是风险补课,倍感严厉的一年。

《今日保》统计,截止2019年1月7日,关于2018年涉及保险业务等领域的罚款已近2.5亿元。其中,银保监会及原保监会开出1627万元的罚单,涉及14家险企;各地监管局开出超2亿元罚单;撤销26人任职资格;1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注:此次整理按照监管开出罚单时间,非公布时间)

汇总篇

财险罚金超二分之一,成监管惩治重头戏

纵览2018年保监系统罚款情况,近2.5亿元的罚款较2017全年的1.5亿元,同比增长近66%,处罚力度可谓空前加大。

这一年的处罚中,财险仍然是监管惩治的“重头戏”,涉及罚单超1亿元,占罚款的近55%。寿险方面,保险监管开出5512.7万元的罚单,占总罚款的20%左右。另外,保险中介也是违规重灾区,涉及罚款4654.981万元;银行中的保险业务因违规造成的罚款达703.06万元。

由银保监会或原保监会开出共计罚款1627万元,涉及14家险企。其中,财险公司10家,寿险公司4家。

财险方面,“财险老三家”——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均在银保监会或原保监会的处罚范围内。作为占据财险市场超60%份额的第一梯队财险公司,亦是重罚所在。

另外,太平财险也因编制提交虚假报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等原因,被罚款180万元。

寿险方面,银保监会或原保监会只针对4家险企开出罚单,分别是新华人寿、交银康联人寿、长城人寿、农银人寿。

交银康联人寿、长城人寿、农银人寿因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违反了一般的精算原理的原因,对各公司的总精算师给以1万元的罚款处罚。

地方篇

江苏成第一重罚地,人保财险收两地最大罚单

超2亿元罚款,是地方各监管局对保险市场主体开出的罚单,也成为2018年主要罚金来源。

从各地方局开出的罚单看,保费大省依旧是罚单密集开出地。

2018年,江苏监管局开出1556.4万元罚单,位列各地方监管局首位。紧跟其后的是浙江监管局,罚款金额达1229.1万元;广东监管局位列第三,开出1222万元的罚单。

作为中国保险保费重镇,江苏、广东之间的“第一保费大省”之争也在不断持续中。2018年前11月,广东保费达3212亿元,同比增长5%;江苏保费为3090亿元同比下降5.31%,广东已赶超江苏,成保费第一大省。

再看各地方监管局开出超100万的罚单中,有7个地方监管局开出当地最高罚单,涉及6家险企。其中,人保财险在贵州、辽宁两地均是最高罚单“获得者”。

财险篇

老三家收财险近6成罚金

按照保险属性划分,财险是监管重罚区。

据统计,2018年,财险被罚公司为38家,共被罚款1.28亿元,占总罚款的近55%。

其中,财险第一梯队中,人保财险被罚3599.7万元,几乎占到财险罚款的三分之一,居财险第一;平安财险被罚2077.8万元,位列第二;太保产险被罚1545.5万元,位于第三位置。三者的罚款排名与其保费排名相同。

财险第二梯队中,罚款排名与保费排名也近乎相同。国寿财险以785.1万元排在第二梯队的第一,中华联合财险则仅次于国寿财险,罚款金额为636.8万元。作为保费目前已超过中华联合财险的大地财险,则以450.7万元的罚款排在第八位。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中资险企外,一些外资财险公司也逃不过监管“法眼”。如安盛天平、中航安盟、利宝保险等。

寿险篇

老六家领近一半寿险罚金,银行系险企“榜上有名”

相较于财险超1亿元的罚款金额,寿险公司罚款为5512.7万元,仅为财险罚款的一半左右。但涉及公司数量与财险相同,38家。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以900.6万元的罚款位居寿险罚单榜第一;人保寿险仅次其后,罚款622.6万元;阳光人寿第三,罚款404.5万元。

一定程度上,巨大业务体量、超百万的营销员体量,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释了险企相应数量的罚款金额。

除此之外,银行系险企也在被罚险企之内,如工银安盛、中邮人寿、建信人寿、农银人寿等。背靠银行大树,其渠道、资源、资本金等均成为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但因“财务不真实”“ 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等,也被监管苛以重罚。

中介篇

编制虚假材料成中介被罚主要原因

保险中介,作为保险销售一大渠道,近年来备受关注。

4655万元的罚款,是2018年监管对保险经纪、销售、代理、公估四大类型保险机构的处罚。

 

具体来看,罚款金额超过50万元(包括50万)的保险中介机构有13家,包括海安发展保险经纪、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安诚保险销售、阳光保险代理等。

从处罚原因看,多以“编制提供虚假材料”“ 财务数据不真实”“ 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为主。

2018年,监管已推出《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等监管规定,随着监管的进一步加强,处罚原因也将更细致化。

原因篇

违规套路新花样,妨碍监管被重罚

从2018年险企被罚原因看,欺骗投保人、虚列费用、编制虚假材料、给予被保险人合同之外利益依旧是险企被罚的主要原因。

作为保险行业的顽疾,虚列费用、编制虚假材料是险企违规始终跨不过的“鸿沟”。据业内人士解释,在渠道费用高企的情况下,虚列费用套取资金也成为竞争力不强的公司用以议价的额外成本。

作为长期顽疾存在的违规问题,其对应的解决方式有待进一步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财险公司被罚原因多集中于“虚列费用”“财务不真实”“编制虚假材料”方面;而寿险公司则集中于“欺骗投保人”“ 客户信息不真实”“虚列费用”等。

从2018年的处罚原因看,也出现了一些“新花样”。如人保寿险扬州中心支公司仪征营销服务部因遗失保险合同送达回执被江苏监管局罚款5万元;阳光人寿漳州中心支公司因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被罚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