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携程:罚单收好 以后不要再偷偷卖我保险了

2017-12-21 11:02
作者:头条君@晨晨
来源:和讯名家

携程幼儿园的风暴还没有完全止息,保监局两张罚单又将国内最大的在线旅游服务平台携程推上了风口浪尖。

12月1号,一天内携程收到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是来自上海保监局。从罚单来看,携程被监管诟病的主要是两点:1.捆绑销售保险2.对于所销售保险没有明确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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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被指责在用户预订机票的过程中,捆绑销售保险和优惠劵的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多年来,携程顶住压力,宁愿背负骂名也要坚持夹带“私活”,难道单纯就是为多卖那20块的保险吗?

  

「携程利润的主要来源」


2013年,多家互联网机构一起发起了一家保险公司,就是众安保险。众多股东中就有携程,占股5%,所以可以看到携程上的很多保险产品都是众安在线的,当然那些保险产品也常常隐匿在各种按钮中让你付费的。

这些我们其实都知道,但是你不知道的是携程在售的保险产品堪称暴利。“机票代理点在航意险上手续费抽成比例高达保费的95%,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这意味着一张20块的航意险,携程从中就会拿走19块,保险公司只能拿走1块钱。

有数据显示,2016年,在代理销售保险领域,仅携程集团旗下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就实现代理保险销售手续费7.18亿元,加上携程科技有限公司收取近17亿元的技术服务费,携程网代理销售保险业务为集团创造了近24亿元收入。


这24亿元基本都可以转化为利润。


相比之下,票务类能获得的利润占比就非常低了“机票和火车票的毛利率非常低,在行业里被称为天生负毛利业务,佣金不足0.5%,基本只能靠搭售保险或者退改签赚钱。”

这样看来,携程的真正的想法是“我先建立平台,通过聚合所有航空公司的航班,聚集用户,形成流量,这样我就可以卖保险了呀!”

所以携程其实是个“保险中介”,因为保险业务才是携程的主要利润来源。保险业务对携程的生存及战略的影响至关重要。


利益背后的巨大疑团」


2017年9月28日,众安在线在港主板上市,约4年前,众安在线在上海高调成立,马云、马化腾及马明哲等资本大佬登台助威,赚足了市场眼球。

新股定价59.7元,发行了1.99亿股,随即到了10月6日的时候,众安在线股价创历史高位96.1元,收报93.65港元,自上市以来上涨57%。

这时候,所有的众安在线股东都应该在庆祝自己赚的盆满钵满,而此时却找不到携程公司的影子。原来,携程在众安在线上市前的5个月,把自己持有的所有众安在线的股份转让出去了,转让给了一家叫做青岛惠丽君的贸易公司,截至当前,惠丽君持有众安保险5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03%。

在互联网上能查到的资料都显示,携程此次转让这笔股份属于私人转让,没有公布交易价格,也没有公布这家公司的背景。

携程在众安在线上市前的5个月,2017年4月28日,转让自己的股票。携程不可能不知道众安在线要上市的信息,也不可能不知道上市之后估值一定会大涨的事实,但是依然决然的转让了自己手上持有的5%的众安在线的股票,相当于把几十亿拱手让人,其中到底有什么玄机呢?

通过仔细查找青岛惠丽君的贸易公司的信息,发现这家公司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也在2015年发生了变化,扩增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企业管理咨询等项目,从此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变为“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环保设备,家用电器,体育用品及器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企业管理咨询”。这还不是最奇妙的,惊讶的是发现这家公司还是一家通过多家公司交叉持股,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也扑朔迷离,这家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何以拿出拿出数十亿的资金。

我很疑惑,持有4年,携程为何在众安在线上市前夕转让股份?我很疑惑,携程为什么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这家不知名的贸易公司?我很疑惑,这家贸易公司到底以怎样的价格拿到众安在线的股份,何以拿出数十亿资金?


「或是整个行业的丧钟」


“捆绑销售”在如今的商业活动中并不少见,比如我们的手机套餐,买流量包要附带一定量的通话分钟数;比如我们出去吃饭还要买纸巾。在其他行业,这样的“捆绑销售”是自己的“副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还是“主业”。而在在线旅游产业,“捆绑销售”才是主业,才是利润的来源,那些票务,只是聚合流量,在整个利润占比中不到三成。

因此,诸多在线旅游企业积极推广捆绑搭售业务,希望能够获得更多收入和利润,这一现象在机票线上预订中尤为普遍,这与近年来OTA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低密不可分。

而这次的两纸文书却给这个行业当头一棒。不仅如此,此前的暴利早就引起监管的侧目,行业迫切需求找到新的价值增长点。

今年8月15日,民航局发布了互联网机票销售的行为规范,强调严禁销售企业“搭售”行为。在当天民航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上,运输司负责人指出,要充分维护旅客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出售机票以外的产品;应以清晰、明确、明白无误的方式,为旅客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以免产生产品误导或诱购行为。

在国际市场,天巡、Kayak等元搜索企业则依靠机票搜索比价崛起为独角兽,可以预见,传统佣金模式下的机票分销生意成为过去,但机票预订引流作用不会改变。无疑在线旅游企业(OTA)给了我们一个比价的工具,与此同时,尊重用户的消费者权益同样重要,不要再出现诱导消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