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机之外:银保监治理思路浮现

2018-06-01 10:03
作者:今日保险
来源:今日保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大政方针的指引,在中国这种特色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影响更是举足轻重。

尤其是在改革方向酝酿阶段,如果没有及时领会政策意图,就会满盘皆输,甚至身陷囹圄。但如何把握国家意志,怎么把握?值得深思。

作为保险领域二十年来最受关注的事件——银保监的合并,关注者众。近千万保险人、16万亿资产走向何方,静待最高保险监管机构思路。

未有标识性的顶层设计言论的背景下,挂牌月余的银保监以近10条保险相关政策、会议,描出了保险治理的轮廓图。

一手治乱棒打保险多年真疾——触及行业最大利益集团利益点亦是顽疾地;

另一手抓开放发展,国家级期待中,大保障大保险目标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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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打顽疾:复杂产品+营销员渠道,传统保险行业最后的护城河

传统保险行业的护城河,在哪里?

是引以为傲的庞大的用户基础、大数法则为基础的严谨精算假设技术,还是承保经验、产品研发,亦或是超十万亿的家底、千万的保险从业者?

联想四十年之保险境遇,资本的盛宴与热闹中,用户体验、感受与保费KPI、股东盆满钵溢间,可知强销售的个险营销员队伍、及掺杂大量高利润的复杂产品方才是中国保险行业最坚固的护城河。

尤其是在持牌金融机构光环加持下,营销员、复杂保险产品更是无往而不利。

这也是行业恶名——销售误导的源头,进而牵连保险行业形象数十载。期间,销售误导的主力军无疑是那些行业巨擘,尽享粗放发展年代红利,留下洪水滔天。

根深蒂固、形成庞大利益集团,此后多年无论是营销员体制改革、还是产品调整等触及利益、重划蛋糕的政令多不畅。

先是一行两会层面的股东准入门槛新规——《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给出股权治理顶层架构。

包括:重点打击三类股东行为:盲目金融扩张、非自有资金注资、不当干预

重点规范主要股东和控制类股东行为;

明确欢迎什么样的企业进入金融领域,列出正负面清单法则;

要求真实合法自有注册资本金;

严格规范关于关联交易,要求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应当逐笔报告。

产品问题,迎来当头一刀。

随后,遗留已久的市场层面问题被摆上桌面。

几乎与《深化整治银行业和保险业市场乱象工作推进会议》同期,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列出产品研发负面清单52条。

人身险产品新规,几乎涵盖所有产品设计研发环节,包括产品条款设计、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产品精算假设、产品申报使用管理。

力度之大几乎横扫往昔保险公司利用专业技术、信息不对称等优势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公平、不合理条款。

例如:

负面清单包括很多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比如条款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不通俗易懂,不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

条款中的重要释义不符合消费者的通常理解,比如癌症的释义中,没有包括原位癌责任;

身故保险金申请材料,在要求消费者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的基础上,还要提供火化证明、丧葬证明等不合理材料;

长期保险产品条款约定公司保留调整风险保费的权利,公司可以单方调整费率,对消费者不公平......

下一步,应该是最后一个乱象堡垒——800万代理人军团。

代理人的问题,毋庸多言。

回顾个险之路二十余年,正如“个险”之名称般,做的就是个人代理业务,人力就是保费冲锋部队的充足子弹。靓丽的业绩背后,是放开人力闸门、是高速增长的营销员队伍。

这是一个营销员的生命周期:

洗脑——入职——将自保件、家人亲戚朋友的保单做完——社会资源渐渐枯竭——连续6个月没有出单——被公司从系统中清退。

大部分寿险公司营销员13个月留存率不足30%,25个月留存率更低得可怜仅有10%左右。也就是说,近70%的寿险营销员,在不到1年内就相继脱落。

这还是乐观保守的数字。

对比北美保险市场,三四亿人口的国度仅有一百余万保险代理人、经纪人,专业、稳定。反观我国营销员数量的千万人力之势,怎一个动荡了得。

正如那位中国最有名的保险大佬所说:

一是专业技能不精,推销方式欠妥;

二是少数推销员存在道德操守和诚信问题;

三是公司的管理和教育还不到位。

保险监管部门继年初新制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后,《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还会远吗?近日,也有媒体频繁爆出,加紧制定代理人新规的消息。

早在年初保险经纪人、公估人新规过后,即有保险中介相关负责人透露,《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正在制定。

作为中国保险最大利益集团利益点所在地,新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值得期待。

从上往下的治理中,股权问题、产品问题后,代理人问题的解决是否是水到渠成。

至于代理人的问题,行业皆知板子应该打在险企、产品身上。

发展:改革与扩容,大保障大保险乃题中之义

股权、产品、销售,棒杀多年顽疾的同时,开放、发展亦在进行中。

先是国家领导人的承诺,进一步对外放开中国保险市场。

一是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上限放宽至51%,且3年以后不再设限,可设全资公司;

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三是开放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四是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随后多家境外保险资本表态,入华或加大对华布局力度。

英国韦莱保险经纪获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其扩大经营范围;

法国安盛获银保监会批复其筹建工银安盛资管公司;

富卫人寿(百慕大)向银保监会提交筹建富卫人寿的申请资料;

德国安联集团总部决定在沪独资设安联(中国)保险集团公司。

开放显然不仅是对外,对内亦如此,甚至可解读为扩容。

一旦有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股权新规的约束中,没有理由不进一步开放中资保险牌照。

联想2001年,中国加入WTO前后,大量中资保险公司获批的历史,扩容的概率可估算。

苗头或现:仅5月下半月, 3家保险中介公司、3家保险公司、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批、开业。

如果算上2018年初的黄河财险、太平科技保险、北京人寿、国宝人寿等险企,仅前五月国内市场再添7家保险公司。

无论是对外开放,还是对内扩容,都是发展应有之义。

有市场、有牌照,那么保险的未来在哪里?

真正的价值还是社会价值,如何深度参与国家治理体系。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也有着广阔的未来。

税延养老险试点一年的批筹中,既看到了政策导向对保险的扶持,也看到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定位,是对现代商业养老保险所承担角色的表述变化。

要知道税延养老险的莅临,源自国务院层面十年的斡旋,意义与期盼不言而喻。

不同于发达国家三支柱均衡的发展,中国第一支柱负担过重,在整个养老金体系中占比近80%;第二支柱替代率低,2015年为43%,远低于OECD国家第二支柱平均替代率53%。

据《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6)》统计,OECD国家第二、第三支柱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平均水平为77%,而我国第三支柱尚未真正建立,第二支柱养老金占GDP比重仅1.1%且覆盖率低。

2014年开始,中国第一支柱养老金已收不抵支,这种情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恶化。

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保险空账问题、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动力缺失问题,养老需求矛盾已经成为执政者必须考虑的社会问题。

早在十年前的2008年,国务院首次提出“研究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的政策建议。

此后十年,国务院、多部委高达七八次提及税延养老险。

终于,2018年落户保险行业。

税延养老险一旦成功扎根保险行业,当可扭转保险多年来偏负面的社会形象,赢得新的政府功能定位、市场地位及民生影响力,进而极大促进保险业发展。

联想当前中国保险行业正处在监管重塑、保险姓保、回归本源的转型关键期,深度参与类似大养老、大健康等国家治理体系,也将倒逼险企在产品、运营、投资、制度、系统等方面进行一次深化性改革,从而提升保险公司各项核心能力。

无论是养老还是健康领域均有着巨大的符合主流保险演进、监管要求的市场。

这不仅是商业保险的市场问题,更是涉及国计民生的社会治理问题。

这才是保险对于上层建筑真正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