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出金融风险底线

2016-02-2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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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赢家2016年1月刊

  2015年,国内外经济步伐放缓,金融市场瞬息万变。人民币持续贬值、资本市场大变脸、国内接连降息降准以及美联储加息等事件成为这一年金融业的标志性事件,这期间,互联网金融正在袭来,其中的风险暗流涌动。

  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金融业如何守住风险底线?

  网络保险面临四大挑战

  网络保险的特色优势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经营成本低、运行效率高、服务好、透明度强。网络保险具有产品定价风险、信息化与数据安全风险和网络欺诈风险。

  网络保险主要面临的挑战具有以下三个方面:

  在产品设计方面,互联网领域的风险在表现形式、损害计量上与传统风险有较大区别,由于历史精算数据缺乏,针对这些风险的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难度较大。

  在服务质量方面,网络保险突破了销售的地域限制,投保人分布的区域更广;保险标的不但存在于现实空间,还存在于虚拟空间。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做好网络集中营销和分布落地服务的结合,是一个现实挑战。

  在信息安全方面,网络保险对网络、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依赖程度很高,面临特殊的信息安全风险,在内控管理上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手段。

  在监管机制方面,网络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新产品报备、准备金提取、风险控制等方面有特殊性,需要和传统保险公司实行差异化监管,以便有针对性、有效地防范风险。

  对专业网络保险公司的监管,应当坚持“鼓励有益创新、切实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度规则先行、分步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

  一是消费者保护。电子保单应实现条款通俗解释和网络动态演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服务标准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具有必要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来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敏感商业信息的安全。

  二是信息安全。网络保险公司应该具有通过网络实现业务全流程的核心业务系统,如果采取租用公共云的技术模式,应确保其数据存储于逻辑上完全独立的存储设备;核心业务系统应达到保监会所要求的最低灾难恢复能力等级一类以上。三是公开竞争。网络保险公司应该具有完善的外包业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外包业务的风险源;合理使用股东单位的公共平台资源,不得采取排他性协议等妨碍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摘自《中国金融》)

  供给侧改革下的金融创新

  2015年的金融业,无论银行、证券还是互联网金融都暴露出不少问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去“僵尸”的要求,美联储的政策转向,都将给金融发展带来更大压力,明年将是金融行业最惨的一年。面对大考之年,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推进转型,顺势抓住市场机遇;另一方面要加紧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虽然整体看商业银行今年依旧保持盈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整个银行业不良贷款较大幅度上升。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商业银行不良率为1.59%,连续9个季度出现上升。

  但现实情况可能更遭。调研发现,很多地方真实数据比公布的数据高很多,很多商业银行出于自身排名、监管、评级考虑,隐瞒了部分不良率,比如通过表外资金投资把不良贷款从表内转到表外。

  不仅是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包括这些年新兴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P2P行业的资产质量不如正规银行等金融机构;其次,P2P平台经营管理水平也无法跟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同时,P2P平台目前给投资者刚性兑付的年化收益高达14%-15%,而商业银行仅达到4%-5%,因此到最后谁也没法保证P2P平台不出现问题。

  展望明年的金融业,可能迎来最困难一年,也是大考之年。首先,中央强力推进所谓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去“僵尸”,清理产能过剩的企业。但去产能的一个结果是形成社会问题,另一个结果则是形成金融问题。随着钢铁、水泥等制造行业开始去产能,银行不良率可能继续大幅度提高,包括其他投资理财产品都要承受新的代价。

  虽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能为经济增加不少新动力(310328,基金吧),但其新增长的动力似乎并不足以弥补传统下降的部分,特别是一般传统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制造业领域,经营困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明显好转,从这个角度来看,2016年整个金融业要继续面临严峻考验。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不管是商业银行还是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等各类金融机构明年可能要继续苦练内功,真正扎实地提高经营水平,推动金融机构的转型,真正以市场化为导向,严控风险,尽量在“连阴雨”的环境中别让自己的屋老漏水,保持平稳增长。

  其次,加紧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未来金融领域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比如互联网泡沫出现急剧性破裂,一些中小银行可能开始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搭建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

  资金运用是保险最大风险

  2016年,保险业和银行业相比,日子应该相对好过。第三次修订的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充分开绿灯,新增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包括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自己的金融衍生产品,包括基金类产品。在人身保险范围中,过去只包括人寿保险、健康险、意外险,新的保险法有望把“保证保险”定为《保险法》的内容。

  此前,关于股权投资在保监会的规范性文件中已提及。目前,国家法律层面还没有正式通过,不过有保险公司已经在收购资产股权方面作出了动作,包括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自己的金融衍生产品,包括基金类产品,各种迹象表明保险业的资产规模、营运规模将在明年、后年有更大的动力。

  从保险行业面临风险来看,最大风险是资金运用风险,尤其低利率时代,很多寿险公司开始搞一些理财类产品,理财类产品为了吸引眼球,保障功能很低,以前财富增值概率很高,预定率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拿到钱之后,有没有好项目?有没有很稳妥的安排?如果这方面的安排不到位,很可能对这个行业会产生压力。

  在保险市场上,还存在另外一个风险,那就是今年取消了保险营销员考试制度,采用注册制度,从上半年的300万营销员一下增长到600万,国家相关部门把营销员领域作为吸纳创业或者吸纳劳动力的一个平台,但是,保险行业毕竟是金融行业,如果取消了考试制度,各家公司在代理人管理当中,准入门槛没有很好的标准,人员的快速增长会对这个行业带来很大的杀伤力。

  我从1996年开始每年追踪、统计保险公司公布业务员的留存率和流失率,到2014年底,根据我的模型测算,全中国已经有超过5000万人做过保险营销工作,但是,当时沉淀在市场上的也就300多万人左右。在中国有一个传统,当某一个人离开这个行业,他不说自己无能,而是抱怨这个行业不好,再加上营销体制确实有点麻烦,卖保险的反而没有保障,这是很大的悖论。如果曾经做过保险营销员的这5000万人,一个人能够影响两个成年人,就是1.5亿成年人。行业形象之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真正提升,实际上跟营销体制有关系。监管部门寄希望于通过改革现有营销体制包括建立独立代理人制度净化市场,实际上如果控制不好相应的人员经营风险,对于整个行业也是有很大的杀伤力。

  重点关注银行信用风险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近年来,各类风险的确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大家主要关注两类风险:第一类是信用风险,银行不良贷款大量增加;第二类是操作风险,比如“存款失踪”、“违规贷款”等等。

  从信用风险来看,多种因素导致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首先,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下行压力传导到商业银行,导致不良贷款上升比较快。从国内目前来看,还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经济走出低谷。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还可能继续暴露。其次,此前采用粗放放贷的模式,也给银行带来了较大影响。再次,整个经济发展在转型、产业结构在升级,从长期看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但短期内要付出一些代价。在这个过程中,必定要淘汰一些过剩产能,关闭一大批僵尸企业,可能导致银行贷款难以正常回收。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要引起高度重视,但风险可控。现在整个商业银行不良率在1.5%左右,不良贷款余额超过1万亿元。但从国际上来看,不良率在3%以下应该说是正常的。尽管商业银行盈利增速放缓,但总体上盈利能力还是比较强的。至于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应该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制度约束,尽量把这些风险控制到最低,并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经济下行周期,不良贷款双升现象实际上是可以预见到的,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银行为经济转型和部分行业去产能化“买单”。目前,还很难判断拐点将在何时出现,短期内“双升”趋势还会持续。

  不良贷款率和贷款损失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大多数银行贷款都有抵押物和担保物,很多不良贷款在未来通过各种方式也会被收回。从国际上看,3%的不良贷款率属于正常水平,我国银行业的整体不良率仍比较低,目前不良率上升也可以视为一个回归正常水平的过程。

  应对资产质量恶化,银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最根本的还是要转变业务发展模式,改变把全部利润都“押宝”在信贷业务上的现状,要减少对存贷利差业务的依赖,而更多拓展中间业务和创新业务。“这样一来,经济下行周期对于银行整体资产质量的影响水平就会降低。”

  可以观察到的是,多家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商业银行盈利来源不断丰富,资产托管和收付委托等投资银行业务以及各类理财等业务,正成为重要的收入增长点,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创新应合法合规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首先是技术上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发展到现在还没有技术标准;其次,不合法、不合规的风险。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不仅不符合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而且突破了禁止性法律制度,这种创新并不是真正的创新,带来了弊端和风险。同时,监管制度的缺位,以及金融消费权益对消费者教育的缺失都产生了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确实有利有弊,互联网是一个技术,当一个新技术产生时,对金融行业是有影响的,互联网技术解决了传统互联网金融里的三大问题:

  第一,在信息窗口里边,互联网有它自身最大的优势,快速地把信息传播出去;

  第二,快速把零散的资金收集起来;

  第三,快速支付恰恰解决了金融行业里信息传播、收集资金、支付资金的效率提高。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是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在运营过程中和金融结合创新过程中是否符合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等问题。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一定要符合现有法律制度,而且符合金融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特点。

  “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有机结合,在法律层面上,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这样的变化中,我们有些制度是不适合原有金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运作,原有制度是在金融+互联网技术,抑制了互联网技术效率的发挥。

  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和金融的有机结合,它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它还具有金融的规律、风险,这样的有机结合,为什么还要求新的规则?“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有机结合,在法律层面上,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这样的变化中,有些制度是不适合原有金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运作,原有制度是在金融+互联网技术,抑制了互联网技术效率的发挥。

  “互联网+金融”会产生新的风险,这种风险和传统金融风险是不一样的本质特征,这样的风险也要通过我们的制度去修订,来防范这样的风险,这是新规则。

  无论是互联网、还是新规则,还是新制度,都会给这个行业带来新希望。互联网给传统金融注入了希望,改变了原有服务模式,另外产品结构设计,以及用户的体验,还有制度会给这个行业一个新的希望,当前是以制度为核心的新时代了,制度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新要素,制度要符合社会需求,当一个制度超越和滞后社会需求,都会影响经济发展,所以我们修订法律和现有规则,都是给这个行业注入了新的希望。

  互联网保险忌过度创新

  从互联网保险主要两个风险比较关键,互联网保险过度创新、服务落地。

  首先讲过度创新问题,互联网+保险,最后落点是保险,保险实际上是管理风险、识别风险的行业,本身就是在经营风险的行业。但是互联网保险是比较新的金融子行业,可能会对创新者带来一个对风险识别不透的问题,带来的创伤可能更大,从这个行业来说,过度创新恐怕是互联网保险要牢牢把握住的,或者说一定要有风险底线。这是第一个风险。

  第二个风险,互联网保险本身跟一般的商品贸易不一样,是服务性产品,必须有风险和保险责任产生才赔款。互联网本身的特质是在网上经营,线下没有任何经营机构,可以说我们做的是“空军”的事业,但是,如果只是“空军”的话,没有摆渡车,“空军”下地之后服务无法落地,恰恰保险是这样的服务性产品,如果服务不落地,仅仅讲收保费、卖保险,而不是想着如何让服务特别是赔款能够慰藉大众,能够让大家享受到快捷的、便捷的服务体验的话,我觉得这是互联网保险应该注意的第二大风险。

  充分了解公募产品

  就公募来说,到11月底公募类的基金公司只有110家,但他们所管理的基金资产总规模已经超过了7.2万亿元,比私募基金所管理的资产总量多了一倍还多。但是,公募基金同样在今年也遭受过很多风险,特别是在今年6、7月份,整个股市行情回调过程中,公募基金让很多投资者遭遇过很多前所未有的风险,有的人损失了本金,有的人把之前的收益还回去很多。

  投资公募基金,如何控制好风险,第一,大家应该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如果不了解那些基金的差别、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理念等,仅凭着一个宣传中的预期收益率、过往绩效表现投资,就容易发生风险;第二,希望大家在选择基金,特别是选择公募基金进行投资的时候,要多看一些带有牌照的基金评价机构所给出的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李治华 H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