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居民医保“合一”暂未有通知

2016-02-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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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4万人居民 医保变“农保”?连续报道(2)

  今年1月5日,本报报道了南京浦口区4万人医保从原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变成了“新农合”的新闻,新闻一刊登引来众多关注。就在报道出来几天后,南京市人社局却发布一条新闻,称“南京统一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待遇”,而就在前天,国务院也要求整合城镇医保,那么这件事是否能有转机呢?记者对此进行跟踪采访。 扬子晚报记者 柳扬

  今年南京统一的是“职工医保”而非“居民医保”

  扬子晚报记者看到,南京市人社局1月13日在媒体上发布的信息中称,“从今年元旦开始,387万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职工,在全市1421家定点医院和药店可以统一看病刷卡,基金实现统筹报销,区里与市一级层面实现待遇一样,流程一样,再也不会出现区里与市里的差异了。”据了解,该信息发布之前,在12月底,在江宁等区县的医疗单位也张贴出通知,区内职工保险从1月1日起跟主城的统一。那么这意味着浦口区的“新农合”保险可以跟市里一样用了吗?

  记者为此咨询了南京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案却并非如此。“浦口区的合作医疗是指居民医保,而今年起统一的是城镇职工医保。”记者了解到,此次统一的是江宁、浦口、溧水、六合、高淳5个区县的职工医保,过去这类职工医保看病刷卡只能在缴费所在区看病,现在跟在主城参保的保险标准统一。但是,所谓的城镇职工医保主要是针对在职人员在所在企事业单位参与的医疗保险,而浦口区4万被“农保”的却是在社区参保的居民,其中参保人大量为儿童。 因为新生儿不属于任何单位,所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参保的种类是“居民医保”。

  五个区县目前都是新农合,报销比例较低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居民医保不仅浦口区跟城内不统一,江宁、溧水、六合、高淳总共5个区县的居民医保都是采用“新农合”,都与主城不同。

  六合区竹镇一位居民患有直肠癌,手术加上化疗费用等,总共花了8万多元钱,因为他的医保属于新农合,按照政策可以报销70%。而如果是与南京主城的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直肠癌属于门诊大病,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就是80%。目前,南京市主要有3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是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它们的管理机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都不相同。南京市的城镇医疗保险拒绝给五个区县的户籍人口参保,引发不少矛盾。

  社会各界一直在呼吁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角度。省社科院研究员陈颐表示,目前,南京已实现社保制度全覆盖,还应提出要逐渐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将有利于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城乡居民医保“合一”,区内暂未接到通知

  1月13日,国务院引发整合城乡医保的意见,其中称,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

  扬子晚报记者致电浦口区社保中心的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医保并轨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落实,这4万由城镇居民医保变成“新农合”的市民,乃至全南京的所有郊县老百姓(603883,股吧)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享有标准一致的社会保障。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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