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人寿股东增资“背书” 危机或变契机

2016-03-0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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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获保监会下发监管函不得增加股票投资的中融人寿,并没有因为监管函事宜而变得迟滞不前。记者从中融人寿公司方面得到消息,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股东增资行动,尽快改善现状,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对此,大股东清华控股十分支持,正在积极筹划,并将在适当机会加大投资占比。

  去年10月以来,中融人寿在资本市场大手笔举牌真视通(002771,股吧)、天孚通信(300394,股吧)、鹏辉能源(300438,股吧)等股票。最新数据显示,前两只亏损均超20%,出现浮亏,鹏辉能源走势强劲,2月25日逆市涨停。

  规模扩大隐患出现股东增持做“背书”

  成立于2010年3月的中融人寿,目前已在上海、北京、广东、江苏、四川、深圳6个地区设立分公司。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两年实现盈利、五年上市”,中融人寿成立时的豪言壮语犹在耳边,虽然截至目前其尚未达成该目标,不过资本市场对其发展前景仍然表现出极大的信心。2015年9月,其20%股东联合铜箔股权被中科英华(600110,股吧)以20亿元高价转让,彼时公告显示该交易的最终目的就是资产剥离后的中融人寿股权。

  自成立以来,中融人寿业务发展可圈可点。成立后第三个完整财年(2013年)便实现盈利,相对于寿险公司普遍的7-8年方可盈利,这种速度已经开创了寿险行业的奇迹。中融人寿的产品开发和渠道拓展一直遵循“简单、集中、高效”的方针,推行以资产安全和实现客户资金规划安排的万能产品、分红产品为主打产品,同时开拓了更贴近银保客户需求的险种。这为中融产品竞争力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市场上的众多万能险产品中,中融人寿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最为坚挺,特别是2014年在部分险企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下调或趋稳的情况下,中融人寿的万能险结算利率却微升。市场分析认为,这主要依赖其股东的投资经验为其提供支持,如中融人寿大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均在投资运作上具有雄厚的背景和实力。

  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万能险迅速做大业绩规模,但潜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众所周知,万能险负债成本高、周期短、对资本金消耗大,对投资收益要求高,虽然在做大规模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也为此次保监会发函埋下了伏笔。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中融人寿持有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股权占比均未超过20%,财务中只能按照公允价值变动计算,这也是导致上市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对中融人寿净资产和投资收益将产生影响。

  中融人寿也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股东增资行动,尽快改善现状,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上述业内人士同时表示,此次保监会监管函的下发并不会对消费者的赔付问题构成影响,而与之相关的保单和理财产品均不在受影响范围之列,毕竟保险企业的大部分资产在固定收益产品上,股票的阶段性波动并不直接影响到客户的收益和赔付。

  积极应对调整危机或变契机

  中融人寿相关数据显示,2010-2015年,中融人寿实现保费规模稳步增长,依次为8亿元、22亿元、42亿元、103亿元和176亿元;总资产也逐年增长,2010-2015年依次为14亿元、23亿元、46亿元、126亿元、250亿元和390亿元;2013-201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29亿元、3.9亿元和1.9亿元。

  正因如此,中融人寿受到清华控股的青睐。2014年6月,清华控股入股中融人寿;2015年9月,清华控股受让启迪控股所持有的中融人寿4400万股股份。将其对中融人寿的持股比例增至20%。实际上,启迪控股作为清华控股的子公司,是中融人寿的发起人股东,清华控股2014-2015年间的举动使其对中融人寿的投资上升到其控股公司层面,被认为是清华巩固加速其资本运作和金控布局的举动。

  保险行业资深人士指出,在此刻曝出保监会下发不得增加股票的监管函,对快速发展的中融人寿来说其实是一个很好的调整契机。

  上述人士指出,一直以来中融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保持较好水平,2010-2014年均保持在监管要求最好水平150%以上。而这次收到保监会监管函也给高速发展的中融人寿敲响了警钟,如果中融人寿能够抓住这个机遇,潜下心来坐实基础布局和业务,一个新的强大保险集团将产生。

  在渠道布局方面,中融人寿仍以银行保险渠道为主,继续扩大网络销售渠道,有效加强客户的黏连度。公司表示,将在遵循监管部门要求的基础上,将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公司相关保险产品定价参数假设,依照战略规划、市场竞争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利润目标。至于保监会下发监管函在业务基础不断完善加上中融人寿之前的业务积累,如果能够正面面对,相信很快就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责任编辑:张振江 HN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