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定超:用好“养命钱”应加强社保基金监督

2016-03-1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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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基金被称为“养命钱”,涉及千家万户,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建议,用好“养命钱”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规模以较快的速度逐年增长,基金结余量也日益增多,这一方面表明了我国社会保障能力在增强,但另一方面也给社保基金的风险控制及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好、用好这笔关乎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养命钱”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左定超建议:

  首先,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加强社保信息化建设。应开发和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和财务软件系统,做到口径统一、指标统一、格式统一、操作统一,并加快建设精算分析数据库、社会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监管法律法规信息库,加快构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预警系统及其指标体系。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社保基金监管人员、审计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实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培训,进行各项技术考核,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培养造就一支思想作风正、人员素质高、社会形象好的社保基金监管队伍。三是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审核、支付分家,会计、出纳分立,经办机构根据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对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管,实行会计监管与内部审计,建立内部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指导经办机构整理、优化经办流程,建立约束机制,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打好基础。

  其次,加大社会保险执法力度,强化社会保险经办、监察、稽核和监督工作。要组建一支高素质、强有力的社会保险经办、监察、稽核和监督队伍,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严把“入口”关。要借鉴外国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同时,要及时总结开展社会保障改革的实践和理论成果,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巩固,确保社保基金的足额征缴和安全管理,保证城乡居民在生、老、病、伤、残或失业等特殊情况下及时得到合理的、基本的经济物质补偿。

  再次,强化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管。一是强化社保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防止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努力提高征缴率;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严格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二是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和经费投入;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三是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四是强化社会各界的监管。

  最后,优化社保基金的投资结构,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是一个非常敏感和迫切的问题,建议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的情况下,实现最大限度的增值,切实把社保基金这块“蛋糕”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