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洁谈老龄化:让商业保险为养老发挥作用

2016-03-16 10:02
作者: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记者袁志丽 林秀敏)破解养老难题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今天,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做客中国经济网“聚焦2016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在谈到“保险业如何应对老龄化”这一问题时,孙洁表示,就目前来说,完全依靠政府养老是不现实的,建议个人投保一些商业的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为未来增加一份保障。

  >>点击此处进入访谈专题

  3月14日,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做客中国经济网“聚焦2016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网记者 裴小阁/摄

  孙洁说:“政府在养老方面确实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保障,但是完全依靠政府也是不现实的。我们呼吁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有实力的企业尽量为自己的员工建立企业年金或者叫补充养老保险,这样能够给他们增加一部分补充保险,我觉得这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孙洁称,从个人角度来讲,每个人都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尽量能在年轻时、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时候去投保一些商业的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做到未雨绸缪,为自己的未来提供一份比较稳定的保障。

  

  3月14日,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做客(右一)中国经济网“聚焦2016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网记者 裴小阁/摄

  商业寿险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孙洁表示,商业寿险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虽然目前商业寿险的发展速度比较快,但跟广大民众对养老保险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商业寿险还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孙洁说,目前中国的主流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另外还有以房养老,但推广效果一般。孙洁称,目前北京提出“9064”养老服务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上海是"9073",90%是居家养老,7%是社区养老,3%是机构养老”。

  据悉,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个是政府“兜底”的社会养老保险,第二个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第三个是个人商业保险。提到目前中国养老体系存在哪些问题时,孙洁说:“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资金和费用问题,政府基本养老保险只是保基本,要想维持更好的养老生活质量,更多还得靠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即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寿险。”

  基本养老保险难以解决老人医疗护理等支出

  孙洁表示,目前,在我国依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退休后只能拿到退休前60%-70%的工资水平,只能确保基本养老,而难以解决老人医疗护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如果老年人想维持更好的养老生活质量,更多还要靠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寿险。只有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寿险三部分加起来才能使退休后收入达到退休前工资水平。

  孙洁说,全国养老金经过“11连调”后,平均养老金达到2200元,但这点养老金远远不能够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仅仅只能解决零花钱问题。因为进入老年阶段后老年人将面临大笔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门诊费用、自费的医疗费用等。

  孙洁指出,目前我国医和养是分开的。医院只负责医疗护理、住院和康复,这部分费用只有老年人住院以后医保才可以报销,不住院这部分费用就报销不了。但大量老年人都是慢性病不能住院,很多门诊费用就得自己负担。此外,老人虽然也能享受医疗保险,但医疗保险有起付线,有一定的自付比例。

  护理人员缺失是人口老龄化国家面临的困境

  孙洁说,护理人员缺失是中国乃至世界人口老龄化国家面临的困境。护理人员和家政人员不一样,护理人员的服务比较专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和技能。目前我国在护理人员供给方面是个真空地带,或者是一个空白点。现在各地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正在大力推进老年护理人才的培训和职业教育。

  孙洁建议,对于老年人,“医”和“养”应该结合起来。目前在我国“医”和“养”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2015年国家出台了“医养结合”的文件,从制度建设来讲极大推进了医养结合的实施,但具体落实还受制于“医”和“养”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医”是卫生部门,“养”主要在民政系统,包括护理院、养老院,“医”和“养”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形成合力很重要。

  应尽快建立统一的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体系

  孙洁表示,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失能等级鉴定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应该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老人的评估体系,包括评估工具、评估机构、护理服务分级等。筹资支付体系的缺乏和护理服务分级与失能评估体系的缺失,是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重要瓶颈。她建议引进典型国家比较成熟的评估工具,对老年人失能水平、对护理服务的依赖程度和护理服务进行评估。

  孙洁称,目前并没有法定权威的专业评定机构,保险公司也缺乏可依从的统一的理赔评定标准去判断老年人需要的护理程度,所以保险责任很难和护理依赖等级结合,限制了保险产品的多元化,使得产品形态仍然停留在同护理服务分离的定额理赔这一较低层级。

  孙洁表示,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方面,应该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契机,建立统一的失能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避免出现主管部门不同、服务提供主体不同而带来护理服务等级的认定不同,从而避免未来老年照护保险出现严重的“碎片化”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