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实施意见 鼓励发展商业健康险

2016-04-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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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公布的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障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发挥保险在促进健康产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互联网+保险”新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健康保险服务业相结合,加快健康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

  北京市保监局副局长罗青表示,近年来,北京商业健康保险经营主体从2005年的32家增至2015年的87家,数量居全国首位。北京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从2005年的34.7亿元增至2015年的243.3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10,年均增长率达到24.2%;累积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39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