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封喉”P2P

2016-04-15 22:01
作者:
来源:

  作者:骆伟林

  来源:《东方财经》

  在中国金融市场,由于投资者教育不成熟,投资的底线就是“保本保息”,这就催生了中国市场独特的“担保”方式。

  在P2P 行业亦是如此,由于“去担保化”的严格要求,多数平台将目光锁定在了第三方担保机构或者保险机构身上。

  然而,有消息称,最近保监会发文将清退所有P2P 账户资金安全险,暂时停止该项业务,P2P 网贷公司须撤掉所有类似宣传,多家P2P 平台自曝遭险企单方面终止账户资金安全险的合作。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消息一处,行业与媒体圈立马沸腾起来,P2P 行业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从最初的去担保化,到年前的银行关闭交易接口,再到如今的保险公司暂停业务合作,与P2P 的“香饽饽”合作模式变成了“烫手山芋”,那么P2P 与保险企业难道真的要分道扬镳?

  保险“劈腿”P2P

  据数据统计,截至2016 年2 月,累计P2P 平台数3944 家,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 平台至少有92 家,而合作履约保证保险的平台仅为21 家,占比不到0.6%,其合作产品主要包括P2P 账户安全险、保证险,履约保证险等。合作的保险公司包括国寿财险、民安财险、大地财险、浙商保险、永安保险、众安在线、太平财险、阳光保险等。

  而阳光保险在P2P 行业最为活跃,为安企金融、乐金所、海银会、中信麻袋理财、恒瑞财富、九信金融、91 快车、花生金服、e 融宝、小算盘财富网、点滴理财、小猪资本、鲁班钱包等十数家P2P 平台提供资金安全保险服务。

  2015 年7 月18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指导意见》出台后,P2P 平台掀起一股与保险公司“联姻”的热潮。

  但是,泛亚、e 租宝、大大集团等非法集资事件让保监会捏了一把冷汗,并于2016 年1 月底发文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审慎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并严格审核投保人资质,而此次的“封喉”似是要与P2P“绝交”。

  “保险企业暂停与P2P 的合作主要还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因为P2P 行业目前还处于非常不成熟的阶段,各类风险并存也让保险企业有所顾忌,毕竟涉及到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不得不慎重,也是怕引火烧身。而且中国金融是分类监管,P2P 属于银监会的范畴,保监会肯定也不希望过多的干预进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P2P 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还比较浅层,而P2P 只是希望利用保险企业作为平台的背书,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过一起理赔案例。

  短融网CEO 王坤表示, P2P 与保险行业合作本身就存在诸多操作上的不明确,是对资金安全进行承保还是对平台的融资项目进行承保很难界定清楚。

  “保险+P2P”名存实亡

  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保险”仍停留在比较浅层的合作阶段,大多数P2P 平台出资为投资人投保“交易资金安全险”的增信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该业务合作受挫并不会对行业发展和投资人产生很大影响。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和P2P 平台的合作形式较多,账户资金安全险仅是其中一项,还有履约保证保险、借款人人身安全险、抵押物安全险、信用保险等。那么,为什么监管部门会先从叫停资金安全险入手呢?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王国军表示,若按风险程度排名,保障交易账户和资金安全的风险最大,信用保险次之,履约保证保险的风险最小。险企很难保证P2P 平台绝对安全,以及鉴于目前P2P 行业的法律规范不清晰,就造成了“保障交易账户和资金安全”的风险最大。

  对于外界所传的“保险+P2P”模式将消失,业内人士纷纷表示,目前还没有到此阶段。

  “账户资金安全险是其中一个,其他还有履约保证保险、借款人人身安全险、抵押物安全险、信用保险等,这些不同的保险模式,都有可能会是以后发展的方向。部分平台被终止账户资金安全险,不会对其他互联网金融+ 保险的业务合作模式产生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贷CEO 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