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保险挂牌新三板意外受冷遇 遭遇零交易尴尬

2016-04-20 10:15
作者:崔启斌 许晨辉
来源:北京商报

      当众多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时,保险企业也赶上了时髦。新三板首家险企永诚保险于去年底成功挂牌,挂牌超20亿股。然而,雷声大雨点小,北京商报记者最新了解到,挂牌3个多月,永诚保险却一直零交易。近日,险企挂牌新三板新规即将推出,个人投资将获准认购,未来能否催热险企挂牌新三板备受关注。

  遭遇零交易尴尬

  虽然挂牌数量和融资规模出现暴涨,但成交量低迷仍是新三板的尴尬,部分险企也在探路新三板,其中永诚保险和众诚车险尝鲜,已成功挂牌。不过,目前仅永诚保险挂牌公开转让,但也未能幸免零交易的尴尬。

  据了解,永诚保险成立于2004年,目前主营业务包括财产保险、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保险、再保险业务以及保险资金运用等业务。尽管业务较为常规,但永诚财险的股东却大有来头,其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第二大股东为外资商枫信金融。同时,北方电力、大唐集团、华电资本等国有电力企业也出现在公司的十大股东名单中。正因如此,永诚保险的承保业务多集中在电力、煤炭、石化、石油与天然气、船舶等大型商业风险领域。

  永诚保险年报显示,该公司2015年实现保费收入66.97亿元,同比增长14.6%。营业收入64.93亿元,同比增长25.4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亿元,同比增长346.52%。基本每股收益0.08元,同比增长346.52%;2015年取得投资收益8.68亿元,按照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投资收益率为14.37%。截至2015年末,永诚保险资产总额达101.1亿元,合并资产负债率72.81%,较上年同期下降2.13个百分点;公司净资产27.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6亿元。

  就是这样一家各类经营指标都不断提升的险企,缘何在新三板受冷遇,市场颇为关注。

  现金流吃紧难改观

  保险业作为负责经营的金融行业,每经营一笔业务都需要提取保险准备金,且行业盈利周期较长。很多险企为了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只能通过股东直接增资,有的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去年2月永诚保险就获准发行9亿元次级债。在成功登陆新三板之后,本以为开启了保险业融资的新模式,但零交易的现实让永诚保险的现金流吃紧状况未能转变。

  永诚保险年报显示,2015年现金流净额为7499万元,同比减少43.55%。该公司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综合成本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17个百分点,承保业务利润亏损同比增加所致。与此同时,该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83万元,而2014年这一数据为9亿元。永诚保险称去年偿还9亿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同时上一年发行次级债9亿元。“虽然公司在新三板也能融资,但目前新三板二级市场流通性严重不足,进而引发公司成交量和价格都处于低迷的状态,这让公司的投资价值无法体现出来。”一位刚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董事长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由于对增加资本金的迫切需求,永诚保险决定不发放现金红利。去年永诚保险实现净利润1.85亿元,提取盈余公积和风险准备金共计3672万元,弥补年初未分配利润-2832万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亿元。对此,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及战略发展委员会预期,未来,公司有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子公司的长期投资计划,在偿二代付诸实施的背景下决定全部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交易困局有望被打破

  “新三板陷入交易困局,参与新三板市场的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客户,投资者参与门槛太高导致投资者数量不足所致。”一位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法人收购保险公司股权需要前置审批,因而难以采取做市的方式转让股权,只能以协议方式转让。

  但这一情况将有望得到改善。4月14日,保监会在发布的《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指出,保险公司选择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挂牌,允许自然人等合格投资者投资挂牌保险公司股份。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认为,允许自然人成为保险公司股东,突破了保监会关于自然人不能成为非上市保险公司股东的限制。

  同时,保险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转让股权将进行事后上报,与此前传统股东转让流程有了明显变化,如投资人通过转让系统持有已发行的股份超过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保监会上报,不足5%的在15日内备案;如果以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受让不足5%,并不需要履行备案手续。“可通过做市的方式转让股权,增发一部分给券商,大大提高股权流动性,提高流动性溢价。尤其目前登陆A股周期漫长,而挂牌新三板门槛低、速度快,这将吸引大批需要融资的险企进驻。”分析人士认为,保险业现在处于价值洼地,未来挂牌新三板将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员工持股计划新路径

  “《征求意见稿》或许开拓了一条新的路径,即保险机构通过做市或竞价的方式实现员工持股计划,且直接持有保险机构股份而无需间接持有。但在增发的情形下,则仍然无法直接持有。”徐伟认为。

  根据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公司、合伙制企业、资管计划等方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与近期A股市场传闻对于资管计划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存在不确定性相比,新三板则允许资管计划、契约式基金等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东,距离保监会上述《通知》更接近,有利于保险机构在新三板挂牌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相对而言,部分保险中介在新三板的表现则更为活跃,例如盛世大联、中衡股份等都已先后进行了多次增发。一位保险中介负责人介绍,对于保险中介而言,登陆新三板不仅能够提供股权流通的平台、定向增发的平台和市值管理的平台,改善治理结构的平台以及股权激励的平台也是公司所看重的。如中衡股份就在去年9月发布公告正式在新三板公开转让210万股,募集资金580万元,拟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邦衡投资定向认购。不过,保监会的《征求意见稿》针对的是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并不包括保险中介机构。徐伟认为,《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对于规范保险公司新三板挂牌融资、促进其发展具有显著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