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原副主席:互联网不能仅是保险销售渠道

2016-06-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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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由中国保险报主办的“2016中国互联网保险大会”于6月24日在京举行,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出席并发表演讲。魏迎宁针对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创新保险产品,二是要注重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第三是保险业要开展大数据分析,四是要创新保险商业模式。

   以下为发言全文:

尊敬的赵健董事长,罗胜主任,姚飞副会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中国保险报举办这样一个大会,也感谢赵健董事长的盛情邀请,使我有机会能够参加这个大会,就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问题与有关的领导、专家和业界的同仁进行交流。

互联网保险在保险活动中应用互联网技术,或者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保险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十多年的探索,2011年以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13年被公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保险业很多人也承认2013年也是互联网保险元年,从2011年到2015年,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28家增长到110家,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年保费收入由32亿元增长到2234亿元,互联网保险保费在总保费中所占的比重由不到1%增长到9.2%,可以说互联网保险不但是保险业务增长的新兴渠道,也是保险业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的前沿。

我们为什么要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呢?我想互联网保险的价值应该是在于普惠,互联网金融属于普惠金融,互联网保险也属于普惠保险,投保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保险和办理索赔,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对传统渠道更便捷,更及时,价格也更低廉,许多互联网保险的产品平均每件保单的保费不到一元钱,这在传统保险中是不可想象的,因为打印一份保单的成本都要超过一块钱。互联网保险也使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更加充分,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

互联网保险还促进了保险的普及,使更多的人能够体验保险,不久前蚂蚁金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3月底,互联网保险服务的用户超过了3.3亿人,互联网的保民人数,炒股的叫股民,买基金是叫基本,他这份报告用的是保民,我们叫保单持有者,他叫保民这个词,互联网保民人数已经是股民人数的三倍,互联网保险促进了保险的普及。

在互联网的保民中80后占到了47%,90后占到了33%,成为互联网保险的主力,新生代积极参与互联网保险,是互联网保险能够持续发展的动力。互联网保险在本质上当然还是保险,既然是保险业务活动,理所当然就应该纳入保险监管范围,中国保监会一直重视互联网保险的监管问题,为了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防范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及时制定和发布了相关的规定。当然伴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保险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保监会正在进行整顿。从总体上看互联网保险业务在跨越式发展的情况下并没有发生系统性的风险,也没有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群体性事件,互联网保险呈现健康发展的趋势,下面我想就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创新发展谈几点意见和大家探讨。

第一,要创新保险产品。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几百上千,但多数是传统保险产品,也就是说是用互联网销售传统的保险产品,其实我想运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创新保险产品,比如说UBI汽车保险,移动健康管理保险产品,就是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进行管理的这种保险,都是嵌入了互联网保险技术的产品,也可以说是用互联网技术改造过的传统保险产品,这类保险产品技术含量比较高,研发成本比较大,目前还是比较少,我想保险业应当花一些气力去开发这种保险产品,而这是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

第二,要注重线上和线下的结合。传统的保险理论认为保险需求是潜在的,多数人不会主动购买,所以保险需要推销,所以保险业从业人员,我们说几百万,其实绝大多数500万多是销售人员,保险兼业销售,兼业代理20多万,销售对保险非常重要,就是保险需要推销,其他金融行业不需要这么推销,保险需要推销的。在互联网时代随着人们保险意识提高,很多人也会主动购买保险,比如说在网上购物的同时,购买退货运费保险,在买飞机票的同时,购买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航班延误保险,但是多数长期复杂的产品,比如说人寿保险,大病保险,护理保险等等还是需要销售人员去推销,需要讲解说明投保人才会做出购买的决定。金额比较大的赔案原因复杂的赔案还是需要现场的勘察定损,比如说天津的大爆炸和这两天江苏发生的龙卷风灾害,还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到现场去勘察理赔。网络可以代替很多人工服务,但是网络不能完全代替人工服务,所以互联网保险在提高网络建设,提高线上服务的同时,还需要线下的服务,也需要提高线下服务的水平,线上和线下的结合才能彰显优势,而不是有了网络不需要人力了。

第三,保险业要开展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就是指规模庞大,庞大到无法用常规方法进行处理的数据集合。大数据实际上是一个宝库,是一个金矿,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不同群体的保险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保险产品,可以发现个体的保险需求,精准推销,可以减少风险的不确定性,精准定价。有了大数据分析,以前不可保的风险可以变成可保风险,我们看到一些电子商务平台他的大数据分析已经做的比较好了,比如说供应链金融,它根据供应商的销售量,销售流量就可以确定这个销售商的贷款的授信额度,不需要分析它的财务报告,不需要办理抵押担保,而且坏账率还比较低,为什么可以做到呢?就是因为进行了大数据分析。

保险业经营的是风险,风险就是损失不确定性,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使风险的不确定性减少,甚至不确定变为确定,使不可保的风险变成可保,所以保险业最有必要进行大数据分析。同时保险业也有条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因为保险业务的信息化和数据的集中管理使保险公司获取了大量的数据,在加上社会上的外部数据,数据规模是十分庞大的。我在网上也买书,在网上买书,你买了几本书之后再上网买书的时候主动推荐一些书,因为他知道买那几本书的人同时又买什么书,估计就会喜欢,这就是大数据分析得出的。所以保险业有条件进行大数据分析。

保险业也有能力进行大数据分析,因为保险业有精算师,精算的实质其实也是一种大数据分析,有了这个能力,但是我们现在保险业大数据分析,我感觉开展的还是相对比较差,电子商务平台往往是对客户进行描述,根据这个客户的购物习惯偏好,对这个群体,不同年龄群体,不同性别的估计出你大概是什么收入水平,大概是什么行业,大概分析出来。其实保险业在卖出一份保单之后,被保险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缴费能力等等这些数据都是有记录的,应该开展比较容易,但是我们开展比较差。

第四,要创新商业模式。目前保险业主要还是把互联网作为一种销售渠道,互联网能不能作为销售渠道呢?当然能,互联网首先可能是作为销售渠道,但是互联网不仅仅是销售渠道,这个理解有点窄了。我们统计上所说的互联网保费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保单所收的保费,如果我们卖这份保单不是通过网上卖的,但是我通过手机APP去索赔,这不叫互联网保险,因为他没有统计,他只统计互联网保费了,本来用手机APP可以自助理赔,上传事故照片,金额低的赔案都可以认可,通过微信打过来费用就可以,但是我们只考虑了互联网保险的渗透率,主要看互联网保费占总保费中比重,互联网保费是通过互联网销售保单的保费,这样理解就狭隘了,即使是UBI汽车保险,没有互联网就不能运营,这样的保险产品,如果不是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这份保单,他的保费恐怕也不会记录互联网保费。

因为互联网不仅是销售渠道,也是理赔和售后服务的渠道,传统的保险投保人只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保险产品,保险价格都是不可变更的,投保人被推销,你就决定买和不买,是被动的。购买保险之后绝大多数人是不出险的,不出险的与保险公司基本上没有接触过,我也买过保险,买了保险之后保险公司再也没有接触到,这不像其他互联网平台,经常跟你联系互动,这大不一样。

保险公司为什么作为销售渠道呢?销售对保险公司很重要,我们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里面很大一部分就是渠道成本,就是销售渠道所花的成本,我们花了很多渠道成本,我们获得的是一张保单,我感觉没有获得客户,这个客户还不是保险公司的,他通过淘宝网买的保险,通过携程网买的保险,他还是携程和淘宝的客户,我们花了这么大成本只获得保单,为什么没有获得客户呢?因为我们没有和客户互动。在当代社会互联网是一种技术,互联网造就了一个产业,互联网还可以创新商业模式,互联网成为一种生态,是人的一种生存状态。借助互联网生态可以创新商业模式,网络购物、网络约车,其中之一众筹,其实都是借助互联网创新的商业模式,你在路边打车招手有没有车不知道,网络约车把不确定变确定了,几点几分你在那儿等我,哪一个车来,我们网站通知,离我最近的车来,你到哪儿来接我,手机上显示了卫星定位,我在那儿已经显示了,不用告诉你,你导航可以到我这来,这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它不是传统产品用网络去卖。

保险我觉得缺乏的,目前缺乏的还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我们能不能进行创新,可以把互联网作为一个平台,保险的需求者投保人,保险产品的开发者也不一定是保险公司,也可以是一个网站,甚至是一个保险专业人员。保险产品价格可以精算,精算师提供服务,保险产品销售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和人员销售,最终由保险公司承保,这些保险参与者应该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交流、沟通、互动,使消费者能够主动参与保险活动,而不只是被动的接受,来创新我们的商业模式。

  总之互联网保险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互联网保险创新需要全行业的智慧,我的意见供大家讨论参考,最后祝本届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