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后监管时代 互联网保险的创新之道

2017-05-24 09:29
作者:李鹏彬 赵婷宇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金融监管思路透露出改变的迹象。特别是4月以来,中国保监会密集发布通知,强调保险行业加强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明确推进市场整治的路径举措,加速显现保险行业监管环境新特征。

  后监管时代来临

  维护金融稳定和加强风险防范成为根本目标。2017年以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保障金融安全被提到了一个新高度,行业监管从紧从严思路进一步推进。资本失实、营销失信等行业重点领域问题将面临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的打击整治更加坚决彻底。通过窗口指导和穿透式排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构建严密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系。在后监管时代来临的背景下,未来市场秩序将更趋规范,在保证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将对互联网保险竞争格局产生重要影响。

  外部传递性风险进一步凸显成为关键特征。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资本市场区域性、行业性、阶段性的问题开始出现,并借助金融创新工具和互联网创新媒介加速跨界传播。随着场景化保险创新条件的不断成熟,依托于出行、电商、饮食等场景的产品服务创新将大幅增加,并将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传递给传统险企和互联网保险主体。

  以规范发展为前提鼓励创新成为基本原则。从2015年《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出台以来,互联网保险行业逐渐由野蛮生长演变为规范发展。2017年出台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负面清单”,《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关注互联网保险等各类新型保险业务风险,确保业务创新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专业人员配备等相适应。“规范发展”先行成为新时期互联网保险创新的基本原则,以风险可控为基础推进创新成为后监管时代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重要理念。

  互联网保险新特点

  行业增长开始结构性分化。基于鼓励性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互联网保险发展迅猛,2013年开始行业呈现出爆发式增长。随着规范性政策的先后出台,政策红利拐点下的创新发展的边际效用正在递减,资本红利的刺激作用尚未完全显现,互联网保险行业螺旋式增长的第二拐点尚未真正来临,结构性分化进一步加速。

  从业务情况看,行业整体增长放缓,但部分险种依然保持高速发展。2016年互联网保险整体增速回落,互联网人身险增速由2015年的114.7%大幅放缓至32.7%,互联网财险自2016年7月以来连续出现负增长,互联网保险渗透率由2015年的9.2%下降为7.5%。不过,部分细分产品的需求仍然旺盛,航意险、旅游险、延误险等出行类产品以及退货运费险等电商类产品保持迅猛的发展势头,责任类和保证类业务2017年一季度签单量同比增长超过10倍。从融资情况看,初期融资企业数量下降但中后期高额融资频发。2016年资本开始审慎布局,天使轮及pre-A轮融资数量由2015年的14家下降至10家,占比由55%下降至43.5%。在监管环境和市场竞争等双重因素的作用下,创新商业模式逐渐成熟并得到资本认可,B轮及B+轮、C轮融资占比实现突破并跃升至26%,超亿元大额融资也是屡见不鲜。

  产品创新同质化竞争加剧。面对新兴领域和新型技术,部分险企和第三方平台往往一哄而上,缺乏科学规划、系统支持和服务匹配。随着市场参与主体数量骤增和创新场景集中,价格比拼再次成为其主动选择的竞争策略,甚至采用简单复制产品条款等方式,模式创新缺乏竞争力。例如,部分资本希望借助互助保险计划实现资金融通,产品设计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模式运作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随着市场规范必然面临淘汰的命运。面对优质业务和具有潜质的新业务,部分险企和第三方平台加大抢占市场份额,产品竞争更多表现为销售渠道的控制权上,在价格基本探底的情况下,这将对公司运营成本管控提出更高的要求。比如航空意外险、酒店取消险等严重依赖分销费用投入,综合成本率超过100%,但承保件数和保费规模相当可观,成为众多险企争夺的焦点。目前健康险领域的争夺也日趋激烈,众安医疗险产品“尊享e生”热销吸引其他业内企业设计并推出同类产品,同质化竞争日趋白热化。

  市场主体品牌效应初步显现。零点咨询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时,品牌成为仅次于性价比的重要考虑因素。人保、平安、国寿等大型保险集团在系统架构、数据积累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创新基础扎实,已由单点式创新转变为并联式创新,并加大对高内聚、低耦合式创新的关注和投入力度。例如平安集团围绕客户价值加大移动互联技术、直播技术等应用创新,打通培训-展业-购买-理赔等保险服务闭环的关键节点,在保险产品宣传时往往更易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众安保险、慧择网、大特保等融资后期参与主体,媒体曝光度高且受到资本认可,加上自身股东实力强、成立时间长、主攻细分市场等优势,在平台传播过程中更易获得受众认可。

  寻求互联网保险规范和创新再平衡

  一是加强风险控制,严控风险源头。市场主体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时,要认真研判新业态、新领域的性质和特点,高度重视互联网保险的风险,认清其聚集和扩散的可能性。特别是保险公司要按照监管导向和要求,主动防范互联网跨界业务风险,不得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通过压力测试、敏感性测试等工具,掌握重点外部传递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加强对业务流程信息化管控,避免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提高风险识别、监测和防控水平,不断完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保险公司风险缓释和衰减链条,尽可能降低外部风险对公司的冲击和影响,守住风险底线。

  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风控和创新能力。通过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保险产品设计,精准抓住消费者购物习惯、收入水平、兴趣爱好等特征,分析风险概率并开展有效定价,建立客户标签并构建用户画像,经过数据处理获得客户准确而且独有的风险信息,提升风险防控水平。通过消费者交互媒介获取行为数据反馈,利用用户数据的多维交叉匹配,加强风险监测,动态优化调整产品,提高潜在风险筛查水平。如众安保险推出的步步保、泰康在线推出的“活力计划”保险服务,以及蚂蚁金服推出的“绿色出行”、车宝UBI产品等,都是在优化风险控制体系、强化反欺诈的同时,实现精准营销和定制服务创新的成功案例。

  三是打造生态圈,实现增强型创新。互联网保险应该摒弃噱头式创新,应该借助和互联网知名品牌的合作,强化自身品牌传播率,实现口碑快速累积和低成本扩散。借助行业大数据和消费者标签将用户黏度转移到互联网保险上来,借助互联网传播媒介快速获取用户使用反馈,实现共赢和混合发展。通过有意识地构建或合作构建生态圈,弥补自身流程和场景的短板,发挥风险识别、分析和管理的职能。保险公司和第三方平台作为互联网保险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应该积极推动自身在保险产业链中的角色转换,主动打造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合规发展为保障的保险生态圈,逐渐由平台使用型创新和平台参与型创新转变为平台增强型创新。退货运费险、机票取消险、吃货险、基因检测保险服务和移动展业、微信理赔等,都是互联网保险主体借助大数据、移动互联、基因检测、区块链等新技术以及消费场景、健康管理等新业态,以平台现有资源为基础开展的创新活动,并为平台使用者和参与者提供服务。

  随着监管环境的完善、行业发展演变以及资本大量涌入等因素的叠加,未来互联网保险行业将会在内涵式增长后迎来新的爆发机遇,市场参与主体将在规范和创新之间开辟出一片新的蓝海。